对,还有这事儿。
  既然结了婚,总要有新房才好,即便不住在一起。
  “那你呢?”她问。
  “我回公司。”
  “我是说,你住哪儿?”
  “尚府顶层公寓。”
  她就知道。
  “你现在要回公司了?”
  “嗯。”
  现在已经到了午饭时间,他却要这时候回公司,想来是一分钟也不想和她多呆了,她也不勉强,先一步站起来,“那走吧。”
  陈迟俞看她一眼,关上电脑起身。
  两人一起出餐厅,进电梯。
  从顶楼到负一楼,电梯里始终无声。
  出了电梯,一道声音响起,却是来自旁边的电梯口:
  “迟俞?”
  陈迟俞转头,看着不远处的一人,喊了声:“四叔。”
  被他唤作四叔的男人朝这边走过来,视线落在他身边的周望舒身上,“这位是?”
  换在从前,周望舒会自己开口自我介绍,今天她没开口,她倒想看看陈迟俞会怎么介绍她。
  她侧眸看向他,听见他说:
  “我爱人,周望舒。”
  蓦地,她愣住。
  我爱人——
  这三个字,实在太过动人心弦。
  她愣在原地,连面对的男人朝自己伸过来了手都没有察觉。
  “周小姐,久仰。”
  还是听到这道声音才让她回了些神,表情怔怔地同男人握了个手。
  “已经领证了?”这话是问陈迟俞的。
  “今天刚领的证。”
  “恭喜,”男人笑笑,“什么时候办婚礼?”
  “下个月21号。”
  “你小子,”男人拍拍陈迟俞肩膀,“老爷子这下再也不用担心你会打一辈子光棍了。”
  陈迟俞回之一笑。
  “那成,我们婚礼上再见,今天就不打扰你们两口子了,先走了。”
  “四叔再见。”
  礼貌性目送男人进电梯,陈迟俞回身,“走吧。”
  周望舒没迈步。
  余光瞥见她还站在原地,陈迟俞脚下一顿,回头。
  “陈迟俞,”周望舒微偏一下头,“我是你爱人?”
  “这只是一个称呼,”陈迟俞寡声,“没有其他含义。”
  周望舒轻牵唇角,“我喜欢这个称呼。”
  陈迟俞眸色一深,没有说话。
  与他对视一会儿,周望舒唇边的笑意又扩大了一些,但她也什么都没再说,笑着垂眸迈开步子,步伐有些蹦蹦跳跳的,十厘米的高跟鞋都压不住。
  陈迟俞在原地看了会儿她的背影,没人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。
  他们停车的地方离电梯口不远,就几步的距离,周望舒走在前面,先一步上车,他上车时,载着周望舒的车已经发动。
  两辆车一前一后出了停车场,朝不同方向驶去。
  在后视镜里看到那辆载着她的车消失在转角,陈迟俞收回视线,抬手,从西装外套的内层口袋里拿出一本红色的本子。
  翻开,上面是他和她的照片、姓名、结婚证字号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件号……
  一眼就能看过去的内容,他却看了好久好久。
  直到抵达目的地,车停了,他才收回目光,将这本红本子重新放回西装外套的内层口袋,靠近心脏的那一侧。
  第51章
  抵达黎园时, 正好是中午十二点。
  周望舒推门下车。
  黎园是市区内最高档的小区,没有之一。
  当然,别墅区另算, 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有一处庞大的别墅群, 平璋别院,那里的房价自然是更高的,而在那里, 陈迟俞也有一处房产。
  还有一处房价比平璋别院房价更贵的地段,明官古巷。
  明官古巷, 顾名思义, 是遗留下来的古建筑, 被列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街区,古巷内全为青黛砖瓦的四合院落,现部分开发为了aaa级景点,而另外的部分则为私人住宅。
  明官古巷的私人住宅共计十二所, 陈迟俞正是其中一所的拥有者。
  按理说,陈迟俞年纪轻轻,父母在陈家地位也并不高, 他的私人财产不该如此惊人才对, 的确,如若不是当年那件事,他就算能力再出众,也决计不可能拥有这样的身家, 当年他算是因祸得福, 那件事后, 老爷子垂怜,将他养在了身边, 完完全全当做了亲生孙儿来养,他名下的房产大多都是老爷子送他的,明官古巷的四合院就是老爷子送他的成人礼。
  陈家的人都说,如若不是老爷子年事已高,陈迟俞一定会是下一任陈家掌舵人。
  陈迟俞在黎园的房子在顶层,虽楼层不如尚府大厦那般高,但视野也很开阔,客厅拥有大面积的落地窗,光线明亮通透,和尚府大厦一样,极简的风格,却十分具有格调的设计感,现代气息浓郁。
  周望舒走进这栋房子时,一桌饭菜已为她做好,饭香四溢,菜肴冒着热腾腾的热气,可一眼望过去,她只觉得冷清。
  这里哪怕干净整洁得没有一丝尘埃,但就是能让你感觉到已经许久没有人来居住。
  “刘秘,”她转头看向一旁的刘胥文,“坐下陪我吃饭。”
  “好的周小姐。”估计是经常和陈迟俞一起吃饭,刘秘并没有拘束。
  听到“周小姐”这三个字,周望舒笑了笑,“怎么不叫我陈太或者夫人?”
  “我问过陈总,二位婚后我该怎么称呼您,陈总说,不管您有没有嫁给他,因为什么嫁给他,您都是周小姐。”
  这的确像他说的话。
  看起来古板的他,从不古板。
  如他所言,不管她有没有嫁给他,因为什么嫁给他,她都是周小姐,都是周望舒本人,独立的个体。
  她喜欢‘周小姐’这个称呼。
  说起称呼,她难免想起半个小时前,他向别人介绍她为‘爱人’。
  他说这只是一个称呼,可对于伴侣的称呼有那么多,妻子、夫人、太太、老婆、对象……他偏偏选‘爱人’。
  她垂眸,轻轻地笑。
  轻笑片刻,她夹起一筷鱼肉放进嘴里,原本没什么胃口的她,此刻竟觉得这道生煎鲈鱼十分美味。
  又夹起一筷放入碗中,她抬眸问刘胥文∶“他有在这里住过吗?”
  “陈总在没去上林任命时一直住的这里。”
  他这么说,想来,那是住了挺长一段时间。吃完饭后,周望舒确实在这里找到了许多陈迟俞来过的痕迹。
  卧室的衣帽间里挂着许多他的西装和家居服,中央的玻璃柜摆放着几十只价值不菲的腕表,可浴室这种私人空间却看不出来有使用痕迹,想来他已经挺久没回来,佣人将所有洗漱用品都换成了新的。整个房屋里的很多物品都换成了新的,健身房器材倒是没换,尽管佣人将器材保养得很好,还是能看出些许磨损。
  书房十分整洁有序,却是最有他生活迹象的地方,书架上的书很多都有翻阅痕迹,抽出一本,周望舒还在里面发现一枚书签,是很精致木质镂刻书签,像哪个心思细腻的姑娘精心挑选来送他的。
  书桌上摆放着一枚他用过的打火机,她知道他是要抽烟的人,但在一起这么久,她竟还从没见过他抽烟,只在与他接吻时在他口腔里感受到过一丝淡淡的烟味,那是一种介于草木香和尼古丁燃烧后的味道,很独特,很令人着迷。
  每一次与他接吻,她都有种被尼古丁浸入神经末梢的感觉,大脑又混沌又清明,伴随某种难以言喻的眩晕。
  她拿起这枚打火机,掀开机盖,顿时,房间里响起一声清脆悠长的刚音,一听这声音,她就知道是dupont朗声打火机,她虽然不抽烟,但身边抽烟的人很多,自然而然也就知道了些打火机的品牌。
  dupont朗声打火机在一众品牌中,开盖声音是最好听的,辨识度极高,圈子里好多人都喜欢用这牌子的打火机,但不知道是不是滤镜加成,手里这枚dupont打火机的声音是她听过最好听的。
  她重新盖上打火机,再掀开,在反复响起的清脆刚音里,她闭上眼,想象陈迟俞坐在这里,薄唇松松咬着一根雪茄,修长食指抵开打火机,指腹滑动齿轮,“嚓”的一声,火光骤然照亮他冷峻的五官,他低眉点雪茄,橙色火焰在他指间跳跃,薄长睫毛投下一片阴影,紧接着,丝丝缕缕的白雾缭绕而上,微遮那双深邃的眼。
  忽然,她用力盖住打火机。
  睁开眼。
  想象戛然而止。
  疯了。
  这是此刻她心里唯一的想法。
  癔症都出来了,可不是疯了。
  真他妈够没出息的。
  她将打火机放下,转身出了书房。
  刘胥文还在客厅等着她,但她没有再同刘胥文去看陈迟俞的其他房产,决定就住这里。
  第二天她就利索地搬了进来,但一天是不可能搬完的,接下来的那几天她忙得够呛,既要搬家,又要和婚礼策划团队确定婚礼细节,还要挑选婚服品牌并却确定婚礼宾客名单,微信里消息一会儿不看就有好几十条。
  婚礼的地点已经确定,陈迟俞在赤道附近找到了一座很适合举行婚礼的小岛,岛上四季都是夏天,有一处度假胜地可供宾客入住,还有一座极漂亮的教堂。
  从南城去那边需要17个小时,得坐飞机再转轮渡,这样的一段行程,几百号人过去,不知道得用上多少架飞机。
  不知道是太累,还是在这边让周望舒找回了在陈迟俞身边入睡的感觉,这几个月有些失眠的她最近睡得很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