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他们把睡着的双胞胎抱上楼,然后自己开始收拾上床。泰德脱的只剩下一条短裤和汗衫——这是他的睡衣——走进浴室。他正在刷牙,突然颤抖袭来。他扔下牙刷,喷出满口白泡沫,踉踉跄跄地冲向抽水马桶。
他痛苦的干呕了一下,但什么也没吐出,他的胃又开始平定下来至少可以忍受了。
他转过身,丽兹正站在门边,穿着一件长不及膝的蓝色尼龙睡衣,面无表情地看着他。
“你有事满着我,泰德。这不好,很不好。”
他重重叹了口气,双手伸到面前,手指张开,它们仍在颤抖。“你知道多长时间了?”
“今晚警长回来后,你就有点儿反常。当他问最后一个问题关于克劳森墙上所写东西你的表情很不对劲,这是一目了然的,就好像额头安了个霓虹灯招牌一样。”
“庞波没有看到任何霓虹灯。”
“庞波警长不像我这样了解你但如果你没注意到他最后有点儿惊讶,那是你没有仔细观察。连他也看出有点儿不对劲,从他看你的样子可以猜出这一点。”
她的嘴巴稍稍向下扯,这一动作突出了她脸上的皱纹。他第一次看到这些皱纹是在波士顿意外事故和流产后,那时,她看着他徒劳地要从一口似乎干了的井中打出水来,她脸上的皱纹加深了。
大约在那时他开始酗酒。丽兹的意外事故,流产,以斯达克笔名所写的马辛的方式的极大成功,以及随后紫雾的失败,所有这些加起来造成了一种极度抑郁的心态。他意识到这是一种自私内向的心态,但无法摆脱。最后,他用半瓶酒冲下满满一把安眠药,它是一次冷漠的自杀尝试但总算是一次尝试。所有这些都发生在三年间,这三年时间,漫长的就像永远。
当然,这一切很少或根本没有出现在大众杂志上。
现在,他又看到丽兹以那时的那种眼神看着他,他恨这种眼神。焦虑不好,不信任更糟,他认为不加掩饰的憎恨也比这种古怪、窥探的眼神容易接受。
“我恨你对我撒谎。”她不动声色地说。
“我没有撒谎,丽兹!老天做证!”
“有时沉默不语就是撒谎。”
“我会告诉你的,”他说“我只是在想用什么方式告诉你。”
真是这样吗?的确如此吗?他不知道,但他肯定不是通过缄默不语的方式撒谎。他感到不得不沉默,就像一个看到他便器里有血或两股间有肿块的人不得不沉默一样。在这种事情上沉默就是不合理的但恐惧也是不合理的。
还有别的原因:他是个作家,一个从事想象的人。他从没见过谁——包括他自己——很明显地知道他或她为什么做任何事。他有时相信,写小说的冲动只不过是为了抵御混乱甚至精神错乱。它是那些只能在内心找到秩序的人的一种绝望的努力。
他的体内有一个声音第一次低语道:你写作时你是谁,泰德?那时你是谁?
他无言以答。
“怎么啦?”丽兹问,她的语调很尖利,快到愤怒的边缘了。
他从沉思中抬起头,吃了一惊:“你说什么?”
“你找到了告诉我的方式了吗?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“瞧,”他说“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这么生气,丽兹!”
“因为我吓坏了!”她愤怒地喊道但现在他已看到她眼角中的眼泪。“因为你对警长隐瞒,我原以为你不会对我隐瞒!如果我不是看到你脸上的表情的话”
“哦?”现在他自己开始感到愤怒“是什么表情?你看到了什么?”
“你看上去很内疚,”她喊道“当你告诉人们你已戒酒而实际上没有时,你也是那种表情。当——”她突然停下。他不知道她在他脸上看到什么——也不想知道——但这表情打消了她的愤怒,她脸上浮现出一种感动的神情“我很抱歉,我这么说很不公平。”
“为什么不呢?”他木然道“这是真的。”他走回浴室,用漱口水冲净最后一点儿牙膏,这是戒酒漱口水,像咳嗽药一样。代用的香精在厨房柜子里,自从写完最后一本斯达克小说后,他从没喝过一口。
她的手轻轻碰碰他的肩头:“泰德我们生气了,这只能伤害我们俩,但无补于事。你说有一个心理变态者自以为他是乔治.斯达克,他已经杀了两个我们认识的人,其中一人要为斯达克笔名的泄露负一部分责任。你应该意识到你在那个人的黑名单上,尽管如此,你还是瞒着某些事。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?”
“麻雀又飞起?”泰德说。浴室的日光灯非常刺眼,他望着镜中自己的脸,没有变化的一张老脸,也许眼睛下有点儿阴影,但它仍是那张老脸,他很高兴,它不是电影明星的脸,但它是他的。
“啊,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,是什么意思?”
他关掉浴室的灯,把手搭在她肩上,他们走过去躺在床上。
“在我十一岁时,”他说“我做了一次手术,它是从我大脑的前叶——我认为是前叶——摘除了一个小肿瘤,你知道的。”
“是吗?”她很迷惑地看着他。
“我告诉过你,在肿瘤确诊之前,我头痛的厉害。”
“对。”
他开始漫不经心的抚摩她的大腿,她的腿修长可爱,睡衣真是非常短。
“告诉过你声音吗?”
“声音?”她看上去很困惑。
“我想没告诉过你但是你看,它似乎很不重要,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有脑瘤的人经常头痛,有时候他们会发作,有时两者都有,这些症状都有它们各自的先兆,它们被称为感觉先兆,最普通的是气味——铅笔屑、刚削的葱头、腐烂的水果。我的感觉先兆是视觉上的,它是鸟群。”
他不动声色地看着她,他们的鼻子几乎碰上,他可以感到她的一绺头发触到他的额头。
“确切的说,是麻雀。”
他坐起来,不想看她脸上震惊的神情,他抓住她的手。
“来吧。”
“泰德去哪儿?”
“书房,”他说“我要让你看样东西。”
二
泰德书房中有一张大橡树桌站了主要位置。这张桌子既不古老也不时髦,它只是一块极大的、非常合用的木块,它就像一个恐龙一样站在三个吊着的玻璃球下,打在桌面上的光不算刺眼。桌面大部分都被遮住了,稿子、成堆的信件、书籍和寄来的校样堆的到处都是。桌子上方的白墙上,贴着一张海报,上面是泰德喜欢的建筑:纽约的熨斗大厦。它让人难以置信的楔子形状总是让泰德感到高兴。
打字机旁是他正在写的小说金狗的手稿,打字机上是他那天所打的稿子,一共六页,这是他通常的数量就是说,当他作为他自己写作的时候。作为斯达克,他通常写八页,有时写十页。
“庞波来到之前,我正在修改稿子,”他说,他从打字机上捡起一叠纸交给她“这时声音来了——麻雀的声音。今天第二次了,只是这次声音更大,你看到稿纸顶端写的什么了吗?”
她看了很久,他只能看到她的头发和头顶。当她抬头看他时,脸色苍白,嘴唇抿成了一条窄窄的灰线。
“一样,”她低声说“完全一样,啊,泰德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怎么——”
她晃了一下,他走过去抓住她的肩膀,担心她会晕过去,但他的脚绊在办公椅x形的腿上,差点儿把他们两人摔到桌子上。
“你没事儿吧?”
“没事儿,”她低声说“你呢?”
“没什么事,”他说“我很抱歉,我总是笨手笨脚的,我只能站着摆样子。”
“你在庞波来之前写下这话的,”她说。她似乎觉得这难以理解“之前。”
“对。”
“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?”她紧张地看着他,尽管灯光很亮,她眼睛的瞳孔变得又大又黑。
“我不知道,”他说“我以为你会猜出点什么。”
她摇摇头,把稿子放回他桌子上,然后用手擦她的短睡衣,好象要擦去什么脏东西。泰德相信她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,他也没有告诉她。
“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要隐瞒了吧?”他问。
“明白了我想我明白了。”
“他会说什么?我们注重实际的警长来自缅因州最小的一个镇,他相信计算机和目击者证据,他宁愿相信我有一个孪生兄弟而不相信有人能复制指纹,如果他知道这事,他会说什么?”
“我我不知道。”她正在竭力把自己从震惊中解脱出来,他以前也见她这么做过,很敬佩她的自制力。“我不知道他会说什么,泰德。”
“我也不知道。我以为最坏的情况是他会认为我事先了解犯罪情况,他更可能认为,今晚他离开后我跑到这儿写下这句子。”
“为什么你要做这样的事呢?为什么?”
“我认为他的第一个推测就是我精神不正常,”泰德面无表情地说“像庞波那样的警察宁愿相信精神不正常,而不愿接受超出普通感觉之外的事。我一直想自己把这是弄明白,如果你觉得我不该这样,那么我们可以给罗克堡警长办公室打电话,留下话给他。”
她摇摇头:“我不知道。我在一些谈话节目中听说过超自然的联系”
“你相信那些话?”
“我以前没认真想过那些说法,”她说“现在我开始认真考虑了。”她伸手拿起写了字的手稿。“你用乔治的笔写的?”她说。
“它是离我最近的东西,”他小心翼翼地说,想起了斯克瑞托牌笔,但马上把它赶出他的心里“而且它们不是乔治的铅笔,从来不是,它们是我的。我他妈的已经厌倦了把他当成一个独立的人看待,这已经失去任何意义。”
“但是你今天用了一句他的话——‘为我做不在场的伪证’。我以前从没听你在书本以外用过,那只是一种巧合吗?”
他想要告诉她这当然是巧合,但没有说出口。这可能是巧合,但从他在纸上所写的看,他怎么能确信呢?
“我不知道。”
“你是处在一种恍惚状态中吗,泰德?你写这句话的时候,是处在一种恍惚状态中吗?”
他缓慢地、勉强地回答说:“是的,我想是的。”
“就这些吗?还有没有别的呢?”
“我记不住了,”他说,然后又勉强补充道:“我想我可能说过什么,但我真的记不得了。”
她看了他很长时间,然后说:“咱们睡觉去吧。”
“你以为我们能睡着吗,丽兹?”
她凄凉地笑了。
三
但二十分钟后,他实际上迷迷糊糊快睡着了,这时丽兹的声音又把他叫醒。“你必须去看医生,”她说“星期一就去。”
“这次没有头痛,”他抗议说“只有鸟的声音,还有我写的那古怪的东西。”他犹豫了一下,然后充满希望地加了一句:“你不认为这只是一种巧合吗?”
“我不知道这是什么,”丽兹说“但我必须告诉你,泰德,我很少相信巧合。”
由于某种原因,这使他们俩觉得好笑,于是两人躺在床上互相抱着咯咯笑起来,声音尽量放小,以免吵醒双胞胎。他们又和好了——泰德现在只能确信一件事,那就是一切如常了,暴风雨已经过去了,不幸的往事又被埋葬了,至少暂时是这样。
“我要跟医生约一下。”当他们笑声停下来时,她说。
“不,”他说“我自己来。”
“你不会故意忘了吧?”
“不会。星期一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预约医生,我向你保证。”
“好吧。”她叹了一口气“如果我能睡觉那真是他妈的奇迹。”但五分钟后,她的呼吸变得均匀平和,接着不到五分钟泰德自己也睡着了。
四
他又做了那个梦。
直到最后是相同的:斯达克带他穿过空无一人的房子,一直站在他身后,当泰德以颤抖的声音坚持说这是他自己的房子时,斯达克告诉他错了。你完全搞错了,斯达克从右肩后(或左肩?这有关系吗)说。他又对泰德说,这房子的主人已经死了。这房子的主人在那童话般的地方,那里不通铁路,这里的每个人都称那个地方为安德斯韦尔。一切都是一样的,直到他们走到后厅,在那里,丽兹不再是一个人,费里德里克。克劳森和她在一起,他赤身露体,只穿一件可笑的皮衣,他像丽兹一样死了。
从他肩膀后面,斯达克沉思道:“就在这儿,这就是告密者的下场,他们会变成废物。现在,他已经被解决了,我要解决所有的人,一个接一个。你最好别让我来解决你。麻雀又飞起来,泰德——记住。麻雀在飞。”
这时,就在房子外面,泰德听到麻雀的声音:不是几千只,而是几百万只,甚至十几亿只,当这庞大的鸟群飞过太阳时,完全把它遮住,白天一下变成黑夜。
“我看不见了!”他尖叫起来,乔治.斯达克从他背后低声说:“它们又飞了,老伙计,别忘记,别妨碍我。”
他醒过来,全身发抖,全身冰凉,这次很长时间难以入睡。他躺在黑暗中,思考着这个梦,觉得它非常荒唐——也许是第一次这么觉得,真是非常荒唐。他过去总把斯达克和阿历克斯.马辛看作长得很像的两个人,两人都很高大:肩膀很阔,看上去不是长大的,而是用什么坚硬的材料做成的,两人都是金发——这一事实并没改变整个事件的荒谬。笔名不会活过来杀人的。他要在早饭时告诉丽兹,他们会为此而大笑的考虑到现在的处境,他们也许不会大笑,但他们会咧嘴笑的。
我将称之为我的威廉.威尔逊情结,他想,又迷迷糊糊睡去。但到早晨时,这梦显得不值得一谈,于是他没有但随着日子的消逝,他不由自主地会想起它,好像它是一颗黑珍珠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