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乔乔……”鹤琛缓缓眨了眨眼,心里微微泛酸,不禁万分嫉妒起那个可以陪着这小姑娘长大的男孩。他将这带着几分亲昵意味的名字在唇舌间念上一念,想说自己也可以随她喜欢,她想让自己怎么唤她,他就怎么唤她。
可目光不经意划过他脚上那双陈旧的黑色球鞋,他心中又微微一涩。自己不过是穷巷子里一平凡普通,甚至可以算得上落魄的人,与时乔和她口中那位“小任哥哥”有着天差地别的差距。那人手里有他难以企及的资本,可以随心所欲地宠着这小姑娘,所以哪怕用再亲昵的称呼唤她也都不过分。
而自己呢?自己又能给她什么?
不过是一碗廉价的馄饨,不过是背着她走过大街小巷。这么简单的东西,难道足以让他擅自与她拉近距离了吗?
他这样的人,无论如何,还是离远一些比较好吧?
时乔可不知鹤琛心里的酸涩,她只听鹤琛唤了她一声“乔乔”,漂亮的眉眼顿时弯了起来,笑道:“真好听!乞丐哥哥你再叫一声嘛!”
鹤琛微微转头,目光轻轻扫过多在他身后嗤嗤笑着的小姑娘,静默片刻,却是自嘲一笑,说:“你想得倒美,小屁孩。”
时乔的笑容顿时凝在了脸上。
她气恼地拍了鹤琛肩膀一下,不满道:“你怎么这样啊!坏死了!”
鹤琛说:“我可从没说过我是什么好人。”
时乔重新搂住他的脖子,喃喃说:“不,你请乔乔吃好吃的馄饨。你是很好很好的乞丐哥哥……”
听着小姑娘软软糯糯的声音,鹤琛嘴角向上牵了一牵,想他能遇到她已是天大的恩赐,他应该学会知足,不能再贪心地想要占有她的全部。
路途虽不长,时乔却在半路上睡着了。鹤琛听到她清浅的呼吸声,脚步逐渐放慢,原本十五分钟的路程,硬是走了将近半个小时。
时家别墅掩藏在一片高大的阔叶乔木森林中,白日里见颇有几分旷世独立,与世隔绝之感,在寸土寸金的地界上,独占这么一大片地盘,既能显出主人身份的高贵,又能体现出家主清幽如兰高远旷达的性情。可以说这里绝对是一块风水宝地。
但到了晚上,在高大树木的相互掩映下,连月光都十分隐约,只有石子路两侧亮着星星点点的小夜灯,勉强照亮脚下的路。
但今夜不知为何,森林里竟一片灯火通明。不光是这条石子路上,就连森林里其他地方,都打着刺眼的强光灯。
鹤琛刚踏上石子路,远远的便瞧见路那头有几人步履匆匆走来,一束刺眼的白炽光直直地打在他脸上,他被晃得顿时闭上双眼。
“什么人!”
“夫人,任少爷,他背上好像有人!”
“是小姐!夫人,是小姐!”
鹤琛听见几道杂乱的脚步声快速朝自己而来,他眼睛微微眯缝开一条缝,只见为首那一身黑色西服做保镖打扮的人仍不知收敛,挥舞着手电筒带着一束强光仍往他脸上打。
鹤琛只得低下头,看着自己的脚下的地面,眉头微微蹙起。
一行人气喘吁吁在他身前停下,那保镖先开口质问:“你是什么人!把我们小姐带去哪儿了!”
他不开口。一名少年往前站了一步,忌惮地看着他,朝他伸出手:“就是你拐走的乔乔?不管你是谁,有什么目的,赶快把乔乔还给我!不然我们就报警了!”
鹤琛不用抬头就知道,这少年应当是时乔口中的那位“小任哥哥”。
听这嚣张跋扈,目中无人的语气,他竟不知时乔对他那句“全天下最温柔”的形容是从何而来?
那年轻女人找了一晚丢失的女儿,已是心力交瘁,眼下见人完好无损回来,心中大石顿时落地,不由地红了眼眶。
“小凌,不要这样。”女人的声音如春风般温柔,她上前揽过任凌,双目温和地落在鹤琛厚重沉闷的刘海上,她似乎察觉到这刺眼的灯光太过不礼貌,轻声斥责道,“华强,把灯关了。”
“哦。”被叫做华强的男人依言乖乖把手电筒关掉,一双虎眼仍警惕地瞪着鹤琛,生怕他做出伤害家主的举动。
石子路上顿时暗了下来,只留下几枚小夜灯零星闪烁。
鹤琛感受到对面的不友善,仍旧不抬头,也不做任何回应。
女人并不勉强他,只用轻轻柔柔的声音对他说:“谢谢你带乔乔回来。我是她的母亲,你可以放心把乔乔交给我。”
她不问他是怎么带走的时乔,也不像任凌不分青红皂白就认定他是将时乔拐走的坏人,还吆喝着要报警。
她只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,表达对他的感激,并向他要回自己的女儿。
女人的要求他无法拒绝。他也狠不下心来对这样温柔的人竖起身上的尖刺。
他态度软下来,转头蹭了蹭时乔贴着他脖颈的面颊,轻声哄道:“小屁孩,别睡了。到家了。”
时乔将脑袋埋在鹤琛颈间,咕哝了一声:“乞丐哥哥,你好吵……”
看到这一幕,女人无奈地笑笑,上前抚了抚时乔的脑袋,轻声道:“乔乔,是妈妈。来,妈妈抱昂,咱们回家睡。”
时乔闻到母亲身上独有的甜香,眼睛眯开一条缝,朝女人伸出双手:“唔,妈妈……”
女人顺势把时乔抱进怀里,对鹤琛说:“麻烦你了小伙子,你家住哪儿?我让司机送你回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