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怀山从未清晰的明白这件事,他们只有自身足够强,将来才能给美云撑腰啊。
结婚这件事,本来就不光是两个人的事情,而是两个家庭的事情。
这件事沈怀山明白,陈秋荷也明白。
她当即点了点头,“我晓得,咱们不能像以前那样得过且过了。”她和沈怀山都不是那种事业心极重的人,相反,两人感情用事,精力基本放在家庭上,属于能够吃穿就好的人。
但是经过这次的事情后,沈怀山和陈秋荷都发现了一件事,你不够强,你就等着被人欺负。
而且还是申诉无门的地步。
沈怀山嗯了一声,他脸上染上一层红晕,是喝酒后的上头,但是他的脑袋却前所未有的清醒。
“秋荷,我和你强了,美云才不会被人看轻,才不会被人欺负,就连绵绵将来的日子也会好过。”
“这一次,咱们借了季家的光,往后想办法还回去。”
陈秋荷嗯了一声。
他们活到了快五十才明白这个道理,明白的太晚啊。不过,只要明白了,一切都来得及。
有了季家的帮忙。
沈怀山再次去医院入职的时候,极为顺利,在也没有任何人为难他,他甚至在第二天就直接坐到了,分下来的办公室里面。
而且还是原来的职位,第二医院外科的主任,连带着同事对他的态度也变了,显然殷勤了不少。
而原先的葛主任,在得到消息后,第一时间来到了沈怀山的办公室,两人的关系算不上敌对,但是在七年前却是属于竞争的。
只是,当年的沈怀山靠着精湛的医术,稳稳的压了徐国华一头,后来沈怀山被人举报,这里面就有徐国华的手笔。
原以为沈怀山离开后,他就能成为第二医院的一把刀,这么多年也确实如此,沈怀山不在的时候,他被人尊称为徐主任。
他也习惯了,甚至前几天沈怀山想要再次回到医院,回到外科,还要经过他的同意。
徐国华自然不会放着自己的一个竞争者进来,他便以沈怀山离开七年为借口,说他医术后退,手术技术待提高,从而空置了他。
但是徐国华没想到,这才多久?
沈怀山就以强势的姿态再次回来了,而且还是外科主任,直接把他给挤掉了啊。
这让徐国华如何能接受。
他想到自己来之前和上头领导的谈话,对方说的很隐晦,“沈主任背后有人,通天的来头。”
听到这话后,徐国华就气的要命,他几乎是气势汹汹的来找沈怀山的。
“你不是清高吗?你不是不屑吗?你不是从来不找人托关系吗?沈怀山,你现在又是在做什么?”
沈怀山倒了一杯茶,安静抿了一口,旋即吐出两个字,“学你。”
他孤身一人,固执己见,连累的只有家人。
他之前不想去融入大染缸,但是七年的时间教会了他一切,只有自己站的足够高,才有拒绝的权利,才有选择的权利。
而沈怀山的这两个字,让徐国华几乎是瞬间,就跟着鸦雀无声起来。
他没想到沈怀山竟然会这般回他,这让徐国华有一种一拳头砸在棉花上的无力感。
“你——”他张了张嘴,看着沈怀山,七年的时间,沈怀山有了白发,一双眼睛从当时的与世无争变得犀利起来。
这让徐国华微微一顿,他垂眼,竟然不敢和其对视,“你以前不是这样的。”
沈怀山放下茶杯,茶杯磕在桌面上,砰的一声,不轻不重却仿佛砸在人的心尖上,让徐国华瞬间跟着整个人都绷紧了起来。
“我以前那样,被你们弄到乡下不是吗?”
当时医院并不止他一个人有这样的背景,但是下乡的却是沈怀山。
从这里面就能看到其中的猫腻。
徐国华瞬间失语,“沈怀山!”
他想要拔高声音,但是却骤然发现自己失声了,像是破锣一样,嘶哑了起来,“你想怎么样?”
压低了嗓音,生怕外人听到。
沈怀山站了起来,俯视着他,声音冷而沉,“拿回属于我的东西。”
这让徐国华,瞬间跟着跌落在椅子上,半晌都说不出来一句话。
“你,不要以为找到靠山,就能把我拉下马了。”
不知道过了多久,他才憋出来这么一句话。
沈怀山只是看着他,没说话,良久,指着办公室门口,“这是我的办公室,下次进来之前请敲门。”
一句话好像是扇在徐国华的脸上一样,让他的脸都跟着热辣辣起来。
但是偏偏形势逼人,他只能斗败的公鸡一样,落魄离去。
看着他离开的样子。
沈怀山喃喃道,“我以前这般弱小吗?”
任人宰割。
以后,他不会了!
*
在晌午那顿饭结束后,沈美云便随着季长峥一起,回了一趟季家,在回去的路上。
季长峥突然朝着沈美云道,“美云,未来我们回北京好不好?”
这话一问,让沈美云骤然惊讶,“回北京?”她当然喜欢北京了,只是季长峥的事业一直都是在外面的,所以她也一直都是陪着对方的。
在沈美云看来,季长峥陪着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日子,如今,她陪着对方在外地,也无可厚非。
夫妻之间本就是如此,互相扶持。
季长峥,“有这个打算,感觉回来后,你可以回家近一些,绵绵也能在北京读书,我也能经常回家看望下爸妈。”
他沉默道,“这是一举数得。”
“那你呢?”
沈美云转头看向季长峥的眼睛,“那你想回来吗?”
季长峥想吗?
他自然是不想的,他喜欢在漠河,喜欢在哈市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,只用一心待在部队,什么勾心斗角都没有。
季长峥沉默就是最好的答案。
沈美云叹口气,她从背后轻轻的抱着季长峥,“季长峥,你不必这样的。”
“不想回来就不回来,我们一家人在黑省就挺好。”
那边物资丰饶,她也能做事业,也是不错的选择。
季长峥摇头,“美云,你不用为我考虑,我自己的内心很是清楚,我应该回到北京的。”
他结婚了,就不在是自己,他是丈夫,是父亲,还是父母的孩子。
他们都需要他回来,做人自然不能够那般自私。
沈美云叹口气,“那也不急吧,先慢慢把手头的事情解决了?”
“等把哈市的事情都解决了,在提回北京的事情。”
季长峥嗯了一声,“我想想。”
自打有了想要回到北京的想法后,这个念头便一发不可收拾。连带着回去的工作的过程中,也会去经常思考,要怎么才能两全之法。
很快,时间便来到了一九七七年十月。
人民日报上传来一则消息,高考即将恢复,这一则消息发出后,整个国家的所有人都跟着沸腾起来。
沈美云倒是早知道这个结果,所以她并不惊讶,在大家都在热情的准备复习当中,她还是三点一线进行工作。
她已经考过大学了,而且当初考的还是农大,以第一名的成绩录取进去,她自然对再次高考没有兴趣。
她宁愿把时间花费更有意义的事情上。
只是,沈美云安静如鸡,外面却沸腾的厉害,最先给她打电话的是乔丽华。
沈美云接到乔丽华电话的时候,有一种意料之中的感觉。
“丽华?”
乔丽华单刀直入,“美云,你看到报纸了吗?恢复高考了。”
沈美云点头,“看到了。”
“你说我去参加高考怎么样?”她在工作中很明确的吃了学历的亏,她高中都没读完,便下乡当知青了。
沈美云想了想,“如果去参加高考的话,你就要放弃眼前的事业了,你确定吗?”
乔丽华和别的知青不一样,她如今在胜利公社做的红红火火,不出意外的话,她将来很有可能就是胜利公社下一任公社主任了。
若是放弃眼前唾手可得的江山,再去高考,这等于是从头开始。
乔丽华叹口气,“我不确定,但是美云。”她声音坚定,“我不想为的未来就只在胜利公社,一眼能看到头的地方。”
她见过北京的繁华,又怎么甘心一辈子留在胜利公社啊。
那个巴掌大的地方。
沈美云听完这,就知道乔丽华的抉择了,她想了想,“那你参加高考吧!”
乔丽华惊讶道,“美云,你支持我参加高考吗?”她其实在知青点透露过些许消息出来,但是知青点的知青们,没有一个人是赞同她参加高考的。
他们都认为,自己的这一片事业实在是来之不易,若是放弃了太可惜了。
更何况,参加高考也不一定一次能考上。
怕的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,这边放弃了事业,那边学业又没考上,这才是最艰难的。
沈美云笑了笑,“丽华,从本心而做,你既然不想待在胜利公社,那就利用这次高考的机会,去搏一搏,不然你一辈子都会后悔的。”
这一句话,好像更加坚定了乔丽华的心态,“那我去考一次,我想考到北京去。”
这是她回北京的唯一机会了。
考回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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