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二章 天下(二)
  据中国史册记载,大禹九鼎先后传夏、商、周三代,至秦末失传。司马迁在中说:“周君王赧卒,周民遂东亡。秦取九鼎宝器,而迁西周公于狐。后七岁,秦庄襄王灭东周。东西周皆入于秦,周既不祀。”
  又据载:“五十一年,……于是秦使将军摎攻西周。西周君走来自归,顿首受罪,尽献其邑三十六城,口三万。秦王受献,归其君于周。五十二年,周民东亡,其器九鼎入秦。周初亡。”这段话记载的是东周灭亡后九鼎到了秦国。
  查文斌道:“既然顾老提到了九鼎,那么一是周朝的九鼎是安放在洛邑的,而洛邑当时是东周公所在地,秦国灭掉的是西周公,怎么就获得了东周公的九鼎。二是秦与洛邑相隔350公里左右,中间又有秦岭余脉阻挡,周初灭商时,周朝不能将九鼎运到丰镐,秦国又怎么能将庞大而笨重的九鼎越过秦岭余脉运到秦国?”
  顾老说:“关于周鼎到底在哪里,史书记载:‘武王克商,迁九鼎于雒邑。’又说:‘成王在丰,使召公复营洛邑,如武王之意。周公复卜申视,卒营筑,居九鼎焉。’这两则史料,都明确指出了周灭商后,迁商九鼎于洛邑。秦以后九鼎的去向其实就再无更多,只传世了夏、商、周三代,依照秦始皇的个性,如此九鼎他一定不会放在洛邑,得九鼎者得天下,他始皇帝一统天下自然未必想要天下再分,如果是你你怎么办?”
  查文斌说道:“秦始皇在位之时,已是天下归一大统,所有的威胁都被消灭。不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,得九鼎得天下,那把九鼎毁了,也就没人再有任何机会了。”
  “我也是这般意思,九鼎很有可能是秦始皇刻意分散。不过话扯远了,说了这么多,我只想说诅咒是存在的,并且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了,那些巫术在九鼎之上都是有曾记载的。”
  胖子说道:“说到现在,查爷,我们到底受了什么诅咒?”
  “看这里。”查文斌扯开了自己的衣服领子,在他的后脖子处有一处指甲盖般大小的红点,然后他对我说道:“小忆,那天我们在河里上来的时候去农家换衣服,我就注意到你后脖子上也有这么一个红点,不过我没放在心上。前天,我带着那枚簪子跟着龙爷去见了一个懂这种文字的人,那人告诉我们这枚簪子上刻的是一个诅咒:只要有人动了那里的任何东西,就会受到诅咒的报复,这个诅咒有一个非常可怕的名字:血煞。”
  “血煞?”
  查文斌点头道:“早已失传,资料显示,最后一次有人使用这种诅咒发生在一千年前,他就是龟兹国最后一代大巫师:白原。血煞巫术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法术,据说白原就是用此术抗击西夏五万铁骑,并击溃了当时的西夏左青王拓跋必和。再根据史料记载,脱吧必和当年就是后脖子被一只小蚊虫所叮咬,起先是一个红点,不料一个月之内,红点演变成了红斑一直蔓延至肩胛。又半年后,红斑阔张至全胸,一年后整个上半身就和烤熟的肉一般通红。但凡是红色皮肤处一旦破裂,则伤口永远无法愈合,最后拓跋必和就是因为掌心被划了一道小口子而流血不止而亡。”
  胖子掀开我的衣服领子一看,“咦”了一声后道:“还真有,来,小夏爷,瞧瞧我有没有,被查爷讲的心里有点发毛。”
  当我掀开胖子的衣领子时,整个人的心一下子就凉了,一块红色的斑点比指甲盖略小,清晰可见那块皮肤下的血管,就像是被人剥去了一块皮一般,和菜市场里卖的新鲜牛肉那种颜色有点相似。
  “我也有。”说罢,查文斌扯开了自己的衣领子,不过他那块地方已经成了黑乎乎的一片颜色。
  查文斌递过来一个小瓶子给我道:“他们给我上了药,只能延缓,无法根除,你俩也擦上。”
  我接过瓶子闻了一下,那气味很冲鼻子:“啥药,味道怪怪的。”
  “灵宝派通云大师亲手配的,他是葛洪天师的第三十七代传人,他们说会尽力想法子,我们其实是替别人挡了子弹了。”
  “替谁?”
  “有些事儿回去跟你们慢慢说,另外回头龙爷会来见你们两个,广州那边的生意可能要先放放了。”
  我问道:“他到底是什么人?”
  查文斌耸耸肩,然后用手指了指头顶道:“其实我也不了解,应该是能够通天的人吧。”
  关于状元村的那件事,听查文斌说早就有人在我们之前就盯上了,就是照片里的那个人,关于这些,是几天后那个叫龙爷的人告诉我们的。
  我见到龙爷是一周后,在我的老家来了很多人,我的父母早在我从上海回来之前就被人接走了,说是有人请他们去北京旅游,偌大的院子推门进去的时候已经坐满了我不认识的一堆人。这些人操着各种口音,有湖南的,有广西的,也有东北的,还有四川的,五湖四海,他们完全把这里当做了自己家,生火的、做饭的,打牌的,不亦乐乎。自然,还有一个人就是龙爷。
  “房子我们租下了,打扰不了太久。”这是龙爷对我说的第一句话,没等我开口,他的第二句话便是:“你们几个的资料我都看过,79年石敢当放火烧了成都军区某家属大院,造成两人重伤,一人死亡,后潜逃至西安;在西安先后参与过十七次盗墓活动,其中有五次次都涉及到了国家一级文物,按律抓你去枪毙几回都够了。”
  然后他全然不顾胖子那张已经要变形的脸,转身对我说道:“夏忆,75年到东北下乡插队野人屯,曾经涉嫌谋杀当地地方干部,后与查文斌、石敢当,袁小白等四人逃离东北,于80年伙同石敢当南下广州,先后参与走私电器、服装等一大批投机倒把的活动,并与东南亚和台湾、香港一带国际文物贩子合谋多次倒卖国家一级文物七件,二级文物一百四十三件,以牟取暴利。”
  他扬了扬手中的那几封牛皮纸道:“这些就是你们的档案,包括袁小白,我可以随时限制你的出入境,至于你的留美生涯也会随着那一次合谋杀人而终止并接受调查。”
  袁小白的脸都涨红了:“我……我没杀过人,你别冤枉人!”
  “79年,野人屯的老支书被人设计骗进了一口百米深坑,后被人用石头砸中了脑门,再过了不久就死了,然后你们就逃了。既然没有杀人,你们为什么逃?”
  “我……”袁小白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了,查文斌向前一步道:“说说你的条件吧。”
  龙爷的前面有个火盆,里面的炭火正烧得旺,他翻转了一下自己那修长的手指道:“其实这些事情和我无关,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几个: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!”他抬起头来看着我道:“放心,你家人都去北京旅游了,会有人替他们安排好,我这个人做事很公平,我们来做个生意如何?”
  “什么生意?”
  龙爷挥了挥手上的那叠牛皮纸道:“这些就是我的筹码,状元村的那个地方我们找了整整三年,丝毫没有任何进展,只是没想到让你们误打误撞找了那枚簪子。我这个人呢比较信命,有些事儿不是能力够了就能做的,得看缘份,既然你们能有缘进去,那就不妨再去几次,替我把里面的东西都弄出来。”
  见我们不回答,他又说道:“怎么样,年轻人,很划算的,只要我动动手,你们所有的档案都会变成三好青年,这些见不得光的过去全部都会一笔勾销。”
  胖子嗤鼻道:“你怎么不自己去?怕被诅咒是吧,笑话!”
  “你倒是提醒我了,那个所谓的诅咒可不光你们一个人受过,来,我介绍一个人给你们认识一下。”说罢龙爷就给带出来了一个年轻人,这个人的头发很长,整整半张脸都被遮住了,仅剩下的那半张脸皮肤也是异常惨白,看不全他的模样,但是一眼瞄过去就给人一个印象:这人是个病秧子。
  龙爷扶着他的肩膀对查文斌道:“这位小哥会随你们一起去,或许会帮到你们一些东西。”
  那人的手上死死的捏着一把黑色的短刀,那把刀的模样有些古怪,没有刀鞘,刀柄是一圈白色的纱布和那人的手缠在的一起。
  看到这把刀的时候查文斌的眼神明显有了变化,他主动开口道:“兄台怎么称呼?”
  那人连头都没有抬起,径直转身便向后走去,又一个人默默得蹲在了墙角边……
  对于那人的这个举动,胖子认为是极其不礼貌的,立刻说道:“什么人啊,真当自己是大侠啊,以为这是在拍古装片嘛!弄把破刀再学着一言不发就以为自己是西门吹雪,德行!”
  龙爷见我们都对他看着,他瞟了一眼那人对查文斌说道:“别问我,我也不知道他是谁,他是第一个能拿起寒月的人。”
  那把刀,查文斌见过,在龙爷那个山庄有一间藏宝阁,里面收录了不少国之重宝,其中就有这么一把通体黑色的短刀。这把短刀名叫寒月,听起来这名字可能有点阴柔,但是说起它的来历,九成九的国人都会说一句:原来是它……
  战国时期有位铸剑大师,姓徐名夫人,某日夜,天雷大震,东边有火球落地,原来是一块陨石,犹如刀状。徐夫人穷其一生精力,将这块陨石打磨成了一把短刀,其通体黑色幽光,在皓月之下更显魅力四射,且型似新月,寒气逼人,故赐名寒月。后赵王为得此刀便派人去强杀徐夫人,打斗之时凡被寒锋所伤,血液冻结,筋骨尽断。但强龙难敌百虎,最后徐夫人精疲力竭,以刀自刎。
  赵王得刀后常做噩梦,每当寒风袭来就会听到徐夫人的哀嚎,妃子,皇子病死,便将寒月压在宝鼎之下,以镇刀的恨意。不出一年,赵国灭亡。
  而这柄刀更具传奇色彩的便是荆轲就是用此刀刺的秦王,失败后,刀转入秦始皇手中,也只有秦王的皇威可以镇住此刀,说它是中国最具传奇色彩的一把刀也不为过。
  但是寒月刀有一个说法:此刀性子过于冷傲,所以普通人是不配使用它的,任凭你有多大力气都拔不出鞘。要想寒月出鞘一定得让它让主才行,就是割开手指滴血在刀鞘和刀刃的缝隙处,若是能出鞘的,便是寒月的主人。
  只可惜,自汉武帝后,再也没有一人拔出过此刀,现如今出现在了这么一个陌生人手里,查文斌岂会不怪……
  第九十三章 进退两难
  我们这边一共是五个人,查文斌、我,胖子还有小白和那个顾老。顾老是搞研究的,他对我们的那个发现自然是非常感兴趣,纵使知道有诅咒这一说法也全然不在乎。
  “中国有一句老话叫作: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上行,不入虎穴焉得虎子?搞了一辈子学问,真要说我搞出过什么轰动的大事件那是没有,到现在也不过是个教书匠罢了。我一把老骨头了,陪你们走一遭,也不在乎那点邪门的事儿了。”
  袁小白这一次自然是不会去了,龙爷那边带来的人据说还有别的事,就让我们带着那个病秧子一块儿,关于这个病秧子是谁,他又为什么会受到诅咒,我们一概不知。
  等到了状元村,一切都和之前不同了,河边有一条现成的船在等着,龙爷的人就呆在那间原本看守住的屋子里,而原来的人都已不知了去向。根据我们在洞里遇到的情况,该带的东西都带得很多,甚至还有用海豹皮做的潜水服,氧气筒,还有就是一瓶毒药,这可比胖子说的那种鱼藤精要来的厉害得多。
  那个病秧子什么东西都没领,我看他衣服都穿得很少,这么冷的天,他里面就一件白色的汗衫,外面套着一条老式的对开襟单褂,脚上是一双黑面白底的布鞋,也没穿袜子,赤着脚。
  胖子套好了衣服后提醒那人道:“兄弟,这里下去可是要过水路的。”
  那人根本没有搭理胖子,反而俯下身去安慰那条瑟瑟发抖的土狗,就是被胖子差点整死的那条。
  胖子被人当做了空气自然不爽了,丢了一句道:“真是个傻缺!”
  出发前,龙爷抬手看了一下表道:“这回进去,能带多少东西出来是多少,但是有一点我必须和你们约定:现在是傍晚五点,最迟明早七点之前各位一定要出来,超过时间的话,我会把整个出入口全部都炸了。”
  “为什么?”
  龙爷的表情很严肃:“没有那么多为什么,记住了,过了明早七点,这里的整座山都会永远沉入水底。”
  我不是一个习惯被命令的人,我想说点什么,但是查文斌却应了下来道:“好!”
  “如果我们出不去呢?”在洞里我问他。
  他那番话说的特别的轻松:“那就大概是死了吧。”他又顿了顿道:“就是连累你们了。”
  我没有再多话,以他的性格,会说的他自然会说,不说的我不勉强。胖子一路都跟在那个病秧子的后面和顾老并排在一起,不停称赞顾老是有献身精神的伟大的共产主义国际战士,和白求恩有的一拼。有他在,这一路上气氛要略显轻松不少。
  下了坑道,那天那些吓人的魄倒是没了,不止为何,河里的水也干了,一眼就能瞧见那条布满了黑色淤泥的地下河。我是第一个下去的,按照记忆回身一转我以为那个把我们吸进去的水洞就在身后的,不料哪里还有洞,淤泥的位置都已经上到铁梯的一半了。
  “路给堵了……”这个状况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的,可能是之前连续半个月的大雨导致了水位暴涨,一下子把堆积在地下河里的淤泥和石头全都冲击起来了。胖子试着挖了一铲子压根没多大效果,几个人顿时大眼瞪小眼了,这要靠人工挖得挖到什么时候?
  胖子耷拉着脑袋道:“走吧,回去告诉龙爷,进口没了。”
  我提议道:“我们可以从那天的出口进。”
  “河里的水位也涨了好几米,这么大的水量那个向外排水的隧道我们可是上不去的。”胖子这话也不错,那天我们能进去纯属瞎猫碰到死耗子。
  就在这种进退两难的时候,顾老突然问道:“文斌,那天听你说你们到的那个地方似乎埋的是一具凤棺?”
  “应该是,只瞄了一眼。”
  “这么大规模的墓葬不会只给一位女人用,除非她是皇帝。但就凭历史上的武则天和慈禧也都是用的合葬墓,还没听过这一代出过哪位地位如此高崇的女性,可以独享如此高规格的墓葬,所以,我判断:此处应该还有一位男性墓主人,而他才是这里真正的墓主。”
  “那天我是按照风水判断那具棺材应该是在开封那个位置,别的位置还真的没有检查,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没用了。”
  “不一定,你有没有想过,在你们之前的那批人一直在这里忙碌了几年,难道他们是在混日子?”
  状元村这几年的发展可以说在整个皖南都属于奇迹,仅仅是在80年代这里就通了公路,电灯,电话机,这里甚至有人买了一部私家车。论地理条件,此地地处偏僻;论经济基础,自从建村以来这里就是个农村;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村庄,它在物质建设方面已经早早的走在了全国前列,你说它是靠煤炭,这里已经被我们证实了根本不可能,那只有另外一个解释:文物贩卖!
  打着开采煤矿的幌子,这些年一直围绕这座山头四处打洞,从车斗里残留的那些泥土来看,他们至少发现了不止一座古墓,而从经济效果来看,简直就是日进斗金!
  查文斌对顾老说道:“曾经我们推断过这个村子里的人是守墓人的后代,只是到了这一代人手上他们开始监守自盗。”
  “那就是了,这么说来,这座山里可不止你发现的那一处古墓葬,而是一群!根据我个人的经验推断,他们发现的都很有可能是陪葬墓,而你们发现的却是主墓,但也仅仅是其中一个,这座墓葬的规模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,很有可能比请始皇陵要大的多,如果真是如此,我们很有可能就创造了一个历史。”说到这,顾老已经两眼都开始放光了,他捏着查文斌的手道:“年轻人,我确定你很快就会成为全世界最瞩目的焦点了!”
  胖子凑过去道:“记得带上我……”
  就在我们几个人还在那里为接下去怎么办而商讨的时候,那个病秧子却做了一件非常古怪的举动:他先是把耳朵贴在了河床上,然后又抓了一撮淤泥,我亲眼看见他把那些东西塞进了嘴里嚼了一下……
  再然后那个病秧子就突然像是上了电池一般,一下子放佛来了能量,我只看到他身子一侧就从我和胖子两人中间穿了过去,迅速的朝着前方走去。
  查文斌也注意到了异样,他对那个病秧子喊道:“那位朋友,你要去哪?”
  病秧子没有回话,只顾着自己往前走,他脚下的步伐似乎还有越来越快的节奏。
  “他要干嘛?”
  查文斌一拍我的肩膀道:“走,跟上去!”
  那里其实我们是没有去过的,那天下来之后就直接被吸进了水里,病秧子的举动很是古怪,我们跟着他后面的时候也不过就相隔了十来米,但仅仅是一个转弯之后,病秧子就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里……
  “人呢?”现在在我跟前的是一条笔直的河廊,两边的山体不过也就两人高,一眼就能扫过,可是他人就这么凭空不见了!要说那天我没了是河里有水看不清状况,那他没了难不成是钻到石头里去了?
  “见鬼了不是!”
  “不,看地上的脚印。”查文斌用矿灯一照,果然在地上的那些淤泥上有一排脚印交替着往前,而且这些脚印似乎都只有前面一点脚掌留下的痕迹,根本没有看到有鞋跟的部位,这让我想起了查文斌的那个说法:鬼走路是踮着脚的……
  我转身回头看着查文斌道:“真的是鬼?”
  他摇摇头道:“不可能,只有一个解释,他的速度太快了……”
  据说速度快到一定程度连水面上都可以奔跑,不过那个病秧子赤脚穿着一双布鞋,我实在难以把他和速度联系到一块儿,难道是我看走眼了?
  我说:“那人是不是有毛病,刚才我还看他在地上捞泥巴吃呢。”
  查文斌听完我这句也蹲了下去,他竟然也用手指蘸了一点淤泥塞进了嘴里,我见他嘴唇嚅动了几下,眼皮子猛得一下就张得老大了对我们喊道:“顺着他的脚印,快!”
  “吃泥巴还能吃上瘾,难道这玩意很好吃?”胖子自言自语的也学着查文斌的样子弄了一团黑泥,然后我就听到他一口一个“呸”的在那吐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