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费小说 > 科幻灵异 > 鬼道 > 第91节
  敌人主帅挥刀把我逼退,猛地一声嚎叫:“嗷……”
  “轰”的一声,一股强劲气浪炸开,冲击波带着沙土迎面冲来。我身不由己后退几步,右手挥剑防身,左手挡在眼前。但敌人主帅并没有在这时冲杀过来,仅有一件金色胸甲飞过来,落在我旁边地上。
  尘土渐散,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身高约两米五的巨人,只穿着一条兽皮短裙,全身漆黑,肌肉盘结,两肋长有鳞片。更可怕的还是他的头,前额生一独角,铜铃般大眼往外鼓突,狮鼻阔嘴,獠牙外突,焦碳般的一个人,却长了一头雪白长发,在风中烈烈而舞,像是一蓬白色火焰。
  这哪里是人?分明是传说中的妖怪!可是它手里拿着敌人主帅的长柄砍刀,前额有伤口,身边地上有破损的金盔和散落的金甲,这一切都证明它就是敌人主帅变成的!
  操他奶奶的,原来敌人主帅是个妖怪,接着更让人膛目结舌的事发生了,它张开阔嘴从口中喷出一股黑气,黑气凝而不散,伸手一抓变成了一条黑色长鞭。
  “大帅威武!”四周的敌人举矛朝天,齐声大吼,声振天地。
  看来不是妖怪变成人形找工作,而是此人有变身能力,变身之后能力更强,他的士兵都清楚这一点。
  敌人主帅怪吼一声,挥鞭向我横扫来,那黑鞭似乎无限变长,拖动了整个空间,挟着可怕的风雷之声和滚滚烟尘如海浪压来。我来不及逃出他的攻击范围,也没有把握用剑挡住他的长鞭,一咬牙往前扑连续翻滚,挥剑削他的脚。
  虽然尘土飞扬看不太清楚,我也能肯定剑芒扫过了他的小腿,可是他的小腿并没有断,而且右手一刀砍下,凛冽刀气更胜之前数倍。我向右斜蹿,一剑削向他正在收鞭的左手腕。这一次剑尖都碰到他手腕了,那儿没有任何护甲和布料,却像是砍在钢铁上,只差没有闪现火花。
  我这一惊非同小可,敌人居然完全不怕火精剑,那我如何能杀得了他?这绝对不是血肉之躯,可能是某种法术变化出来的,免疫物理攻击……
  我还没想通是怎么回事,他又一刀砍来了,由于他的体形变得巨大,本来很大很长的砍刀拿在他手里就像玩具似的,挥砍起来毫无重量,居高临下劈砍更快更猛。
  我一步都不敢停,再次翻滚冲向他后面,他体形巨大,相对来说转身的动作就不那么灵活,我一剑刺中了它后腰。结果他没出血,差点让我吐血,还是像上次一样,没有伤他分毫,真正是金刚不坏之躯!
  后面啸声和劲风袭来,敌人主帅根本没转身,直接一鞭向后扫。我急忙扑倒,鞭稍擦着我的背部扫过,并没有打中,而我的衣服已经碎裂,背上一阵火辣辣的疼。
  这样的敌人如何能打败?惊怒交集之中,我也顾不上是高尚还是下流了,见两条大腿就在眼前,来不上站起,双腿蹬地蹿出,一剑自下而上挑刺他跨下——据说练金钟罩铁布衫的人这个地方都怕打击,我就不信他的蛋蛋有那么硬。
  又是一声清脆震响,像是砍在铁块上,这一剑的结果仅仅是把他的皮裙开一条缝,露出又黑又大的两片股屁来。
  我不敢停留,立即打滚,果然紧接着一刀落下,差一点点就把我砍断了,坚硬的路面被砍出了一条大裂缝和许多龟裂纹。
  我只能贴地不停移动,才能有效躲避他的黑鞭攻击,但他的攻击每一次都激起大量尘土,让我几乎不能呼吸和视物,还是对我很不利。附近已经被他激起的尘土所淹没,他的长鞭有如黑龙在水中翻腾,砍刀似在分波劈浪。
  如何才能摆脱这种完全挨打的局面?现在我已经能肯定敌人主帅不是练了什么金钟罩铁布衫,而是用某种法术变出的身体,免疫物理攻击,就算我能刺中他的眼睛也没有用。也许只有法术能伤害他,可是我根本不会法术,身上也没有带任何可以破除法术的东西。
  想到法术就想到了异能,其实我还是有些特殊能力的,灭魂剑的能量可以把敌人冻僵,让敌人受阴邪之气影响而狂乱。但是我之前多次与他武器相击,现在又连着砍了他几剑,他却没受到一点影响,难道他连这个也免疫了?
  突然之间福至心灵,我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了!火精剑是热的,我通过它发出的剑光是红的,剑气是热的,如何能冻僵敌人?丙寅侯送我火精剑绝对是不安好心,这把材质特殊的剑,可以化掉我输出的阴邪之气!
  生死关头,谁会放弃手中无坚不摧的神兵利器?我咬了咬牙,把火精剑丢了,双手掐剑诀,坚信灭魂剑就在我手里,贴向敌人主帅背后狂戳他的腰部。他在转身,我也跟着转,还是不停地戳他,此时此刻我根本没空想用剑诀能不能发出剑气,戳中了他有没有效果,只管以最快的速度戳,我戳戳戳戳戳……
  我敢说一秒钟之内我至少戳了二十下,我的手指当然戳不动他,但发出的剑气和阴邪能量却点滴不漏全进入他的体内。只两三秒钟敌人主将就没再转动了,我再继续戳,直到我头晕目眩,眼前发黑无法再戳为止。
  飞扬的尘土渐渐平息,眼前巨大如山的身躯直挺挺往前倒下,“轰”的一声摔成了无数碎块,尘土再度扬起,但已掩盖不住站起来的我。
  第193章 大获全胜
  我以剑诀戳一次,比直接用剑攻击一次更耗能量,双手同时狂戳比用剑攻击快了十倍以上。短短几秒钟内狂戳上百次,我真的虚脱了,连迈一步都觉得困难,现在只要有一个敌人冲向我,就能轻易把我杀死。
  飞扬的尘土很快被风吹走,地上的尸块冒着丝丝寒气,渗出少量血水。四面八方都是敌兵,密集的长矛有如愤怒的刺猬,但是没人冲向我,安静得可怕。再过几秒钟,敌兵开始骚动,大部分人都往后退,面具也遮不住他们的惊恐。没人看出我的虚弱,而我杀了他们主帅却是铁一样的事实,谁还有勇气面对我?
  远方有人大吼一声:“杀——”
  “杀……”千千万万个声音响起,有如闷雷滚动,震天动地。普通人发出的杀气弱不可见,但数以万计的人同时暴发杀机,却能让天地变色,狂风转向。数不清的奴隶兵嚎叫着往前冲,如洪水决堤,似海啸卷地,场面非常壮观。
  军无主将,士气已丧,敌兵争先恐后撒退,撒退的人都远远避开我,就像是我划了一块禁止通行的地盘。唯一没有后退的只有敌人主帅骑的那匹白马,它向我走来,低头去嗅地上已经变成了无数碎块的主人,又黑又亮的大眼睛露出了悲伤和不舍的表情。
  一匹马也会有人类的感情?也许是我想多了。
  “呜……”远方响起浑雄嘹亮的号角声,伴随着号角声一阵整齐的喊杀声响起,一股轻甲骑兵从山后杀出,切入正在撤退的敌阵中,那是百里九带的人马!
  惊慌混乱的敌兵根本挡不住气势如虹的冲击,一触即溃,四散奔逃,中部被截断了。数不清的奴隶兵也冲近了,围堵逃跑的敌人,把人一块块吃掉。
  之前我以为没有经过训练的奴隶兵没有多少战斗力,这个观点显然是错误的,我亲眼看到几个拿着敌人武器,骑着战马的奴隶兵领先杀入敌人群中,接连把迎击的敌人挑落马下。
  这并不奇怪,被打入恶鬼界当奴隶的人,大多是凶悍之辈,奴隶之中绝对有些像我和车追命的人。他们在之前的战斗中已经击杀了敌人抢到了装备和马匹,现在发挥出惊人的战斗力了,比敌人正规军还要勇猛擅战。即使是最胆小的人,这时也知道己方必胜,敌人必败,热血沸腾奋勇往前冲。
  我喘息了一会儿,感觉好多了。转头一看,白马还在主人尸体边徘徊不肯离去,不时发出刨蹄悲鸣。我有些感动,这匹白马比许多人类更忠诚,长得又如此漂亮,若是肯跟我就好了。
  我慢慢向白马走去,盯着它的眼睛说:“你的主人已经死了,将军难免阵上亡,也算是死得其所,你不必悲伤。如果你没有地方去,就跟我走吧,我会善待你的。”
  白马像是听懂了我的话,仰头长嘶一声,打起精神来了。我伸手去摸它的头,它立即避开了,但没有逃开,我再慢慢伸出手,这一回它盯着我没有再避开。
  这匹马明显比一般的马更高更长,全身无一根杂毛,白得像是雪一样纯净。特别是脖子后面的鬃毛细密柔顺,迎风而动显得特别飘逸,四蹄上都有一丛毛特别长,显得与众不同。它的眼睛很大,黑得像宝石,给人一种温驯、纯洁、忠诚的感觉,没有一般骏马的野性。
  我越看越喜欢,要是玉瓷穿上一件漂亮的裙子,散开一头长发,骑着它在草原上奔跑,那一定美极了。它不应该在战场上撕杀,应该载着玉瓷在无边的原野上自由奔跑,蓝天白云,青草野花……
  白马又一声长嘶,把我从幻想中惊醒过来,战斗还没有结束,都想到哪儿去了?我急忙捡回火精剑,翻身上马,一拉缰绳,白马立即四蹄翻飞奔跑起来,又快又稳。
  后半截敌兵完全溃散,消失在奴隶兵人群中,前半截却没人能挡得住,冲破前来挡截的奴隶兵,涌向通明城。敌人已经没有斗志,像落水狗一样好打,我们当然不肯放过他们,骑兵紧追在敌人后面。
  敌人是重甲骑兵,我们的骑兵大部分是轻甲甚至无甲,当然是我们跑得更快,紧咬着敌人不放,把落后的敌人一个个击杀。如果敌人转过身来,我们未必是他们的对手,但是他们已经没有勇气转身了,兵败如山倒,恐慌情绪一产生就再也无法停止。
  通明城外黑压压一片人摆开阵势,那是刚出城接应的痴象兵,全部都特别高大强壮,身穿重甲,手持大盾。他们筑起的防御阵形,足可抵挡敌方千军万马冲击,但是自己人马乱糟糟冲撞过来,却让他们全乱了。这是挡住好呢,还是让开好?问题是溃败的骑兵像一盘散沙,旋风扫落叶般卷过来,往哪里避?挡也挡不住,跑也跑不快,不知有多少痴象兵被踩在马蹄下。
  看骑兵溃败逃命的样子,傻瓜都知道大势已去,后面的痴象兵争先恐后往城门逃,这样就堵住了骑兵逃命的路。一部分骑兵把长矛和铁蹄对准了自己人,杀开一条血路冲进城内。我们在后面追得急,来不及进城的骑兵只好分两边绕城而逃,骑兵与步兵冲撞在一起,互相践踏,死伤无数。
  我虽然起步较晚,但白马跑得快,所到之处自己人都尽可能避开,如入无人之境,很快就杀到了最前面。我刚才只是急速攻击有些脱力,喘过气来后就恢复了六七成精神体力,拿剑砍人不成问题。实际上敌人看到我追来都四散奔逃,没有一个人敢拦截我,要不是白马跑得快我甚至砍不到敌人。我就像是骑着白马在野草地中奔跑劈砍野草杆一样容易,红光到处,尽皆断为两截。
  城门来不及关上,我在敌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冲进了城内。城楼上有一个敌人将官正举斧想要砍断铁链放落重闸,我一剑向他投射过去,正中心窝,前胸透后背。他的大斧无力落下,砍在自己脚上。
  敌人已经对我畏之如虎,见我杀进城内,争相逃命,我手里没有剑,居然没人攻击我。后面我们的人马紧接着进入城门,我放下心来,直接骑马冲上城头,取回了火精剑。
  数不清的奴隶兵如百川汇海而来,看到白马红剑鲜明的我站在城头上,更加兴奋,杀声震天。来不及进城的人绕城而跑,追赶逃跑的两股敌人骑兵,此时我的骑兵已经不再是一千多了,而是好几千,因为敌人的马装备了我的兵!
  城内的战斗比我想像的要更容易,不是敌人不堪一击,而是根本找不到敌人杀。敌人的主要战斗力量是骑兵(怒狮兵),总数约五千,八成已经被我们杀了,两成正在逃亡中;痴象兵约一千人,被自己人冲散践踏,再被我们补刀已经报销;步兵估计也有四五千,但扣除后勤人员后最多不会超过四千,分散守卫四周城墙,城内哪里还有人?现在守城的步兵已经往另三个城门逃去,几乎没人进行巷战。
  我们的目标不是夺城,也不是杀光敌人,而是抢劫,所以能追上的最好,追不上的也就让他跑了,抢到敌人的钱粮装备才是关键。
  这一战虽然大获全胜,但却是混乱得无以复加的一战,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自己带了多少人马出战,杀了多少敌人,抢了多少东西,己方阵亡多少人,全都无法统计。反正最后大家都说全歼了敌人,抢到了敌人全部东西,少数逃走的敌人当然不能开个记者会反驳我们的话。
  破城之后,我没有闲着,忙着作一件事——用火精剑把敌人一个个彻底杀死。这是一件非常枯躁、恶心、残忍、血腥的事,但我必须做,因为用火精剑杀死越多敌人,它就会越强大。另外彻底杀死敌人,是在削减敌人的战斗力,也是必须做的。
  每杀死一个人,他的精气或者说魂魄就被火精剑吸入,这是火精剑杀人不能再复活的根本原因。我有些怀疑,杀人无数之后,火精剑恐怕会变成凶器、邪器,这真是我想要的吗?但这是一个快速提升自己战斗力的途径,面对强大的敌人,我没有别的选择。我没有一个个计算数量,杀到手软了还在杀,忙到半夜估计杀了不下三千个。
  我的五百飞虎队预备役几乎全军覆没,他们大多是可以复活的,但他们本来就是训练中淘汰下来,死了一次会变得更弱,只能去做一些次要工作了。我把目光对准了有装备的奴隶兵,不论他们的装备是抢来的还是捡来的,能拿到手就证明他们有过人之处,是可造之材。
  到了天亮,大局已定,附近几十里内都找不到一个敌兵了。我叫奴隶兵们互相传递我的命令:凡是拥有武器、铠甲或战马的人都到北门外集中,被选中的人将成为我直接统领的飞虎队。
  这些奴隶兵几乎都是冲着我的名头来的,听到这个消息,争先恐后往北门外集中,不过一个小时,就聚集了上万人,声势浩大。
  本来我是想集中这些人后,说几句鼓励的话就带着他们去支援胖子的抢粮队。不料就在这时有几匹快马到达,报告说胖子和车追命带领的人马已经在前面小镇找到了敌人运粮队,四面围住杀散敌兵,已经把大部分粮车抢到手了。
  第194章 渐入佳境
  这是一次伟大的胜利,不是因为杀死了很多敌人,也不是因为抢到了很多东西,而是我们以最乱的蚁军正面打败了敌人的正规军,敌人不可战胜的阴影破灭了。
  应召而来有装备的奴隶兵竟然超过了一万人,但有的人只有一顶头盔,有的人只有一个护肩,难怪人数这么多。我骑着白马从他们面前一排排走过,那种明显是“捡漏”的人先排除,看上去有病、身体残缺、神情痴呆、情绪异常的人也排除了。
  也许我也具有了一些特殊能力,每个人我只要与他眼神一碰,就能知道这个人有没有实力,性情如何。所以筛选过程很快,我马不停蹄地走着,不停地挥手,选中的人往左走,淘汰的人往右走,分列开来。
  经过第一轮筛选,去掉了超过一半人,并且有几十个人被我一眼相中,包括几个之前我看到的异常骁勇的人。我会直接任命他们为各级队长,经过进一步考验和实战之后,甚至可能成为独挡一方的大将。
  第二次筛选我细仔了很多,一个个认真看过去,甚至问几句话,又将近淘汰了一半,剩下三千人左右。
  我想把第二次淘汰下来的人编入百里九的队伍,但百里九没要,他看起来有些阴郁,没有大胜后的喜悦。我能理解他的处境和心情,他的队伍都是铁矿守卫和冶炼场守卫,这些人容不下奴隶兵,很难补充兵源。随着奴隶出身的兵越来越多,他们的队伍显得孤单,格格不入,并且之前的战斗都是他们作为主力,屡次大战损伤严重,越来越弱。
  晚天傍晚百里九没有按我的命令杀向敌人中部,致使五百飞虎队预备役全军覆没,我落入敌人包围之中,按军法该砍他的头。但是顾念到他是元老,立下汗马功劳,最后还是起到了决定性的打击作用,功大于过。再看他处境尴尬,状态不好,我就假装不知道,没有提起。
  胖子派了一个小队来向我报告,说抢来的军粮不往后运了,大军往前开拔,杀向敌人,攻下更多敌人的地方。
  这一仗大胜,让胖子的胆更肥了,我必须得亲自去一趟。通明城基本是空城,没什么好留恋,一个多小时后就出发了。我与宋玉瓷同骑白马,杜平、柳盈香等跟在我旁边,身后紧随着我挑出来的三千左右飞虎队新兵,再后面是浩浩荡荡的奴隶大军。百里九与胖子不合,带着他那一队人回冶炼场去了。
  宋玉瓷非常喜欢白马,从见到它开始,几乎形影不离,亲自给它梳理皮毛,喂它吃最好的食料,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腾雪。她说这匹马本该叫照夜玉狮子,因为它四蹄各有一丛长毛,跑起来像是在雪上飞腾,所以才取名叫腾雪,可媲美周穆王八骏马之腾雾……文人就是文人,各种说法很多。
  骑马不到一天路程,到达胖子劫粮的小镇,只见到处都是炊烟,数不清的人乱糟糟到处聚集着烧饭、烧水。小镇内粮草堆积如山,还有许多装在马车上没卸下来,看样子胖子是准备立即出发,连车都不卸了。
  胖子带了一群人迎了过来,果然一见面就嚷嚷:“老大你怎么这么久才来?你要是先给我个口信,我已经把前面的城攻下来了!”
  我示意其他人让开,我单独对胖子说:“我的意思是立即带着所有战利品回去,好好修整训练,再图进取。这一次我们虽然大胜,却有很大的运气成分,好运气不可能一直跟着我们,我们需要真正的精锐之师……”
  胖子有些恼怒地打断了我的话:“又来了,出兵之前你一直说没办法打,可结果呢?现在事实摆在眼前,我们大获全胜,你又说是侥幸,像你这样前怕狼后怕虎的,怎么可能成大事?我都探过了,前面的城里没多少守军,我们借着大胜的气势杀过去,必定能一举攻克。”
  “那么攻下之后呢?”
  “当然是再往前杀。”
  我毫不客气地说:“幼稚,你深入敌人腹地,被切断了后路怎么办,这些乌合之众,只能胜不能败,一旦遇到困难就会四散奔逃,无法指挥,再多人也会瞬间解体。”
  胖子怒了:“我幼稚?我看是你怯懦,前怕狼后怕虎!我们攻下越多城市,就会有越多人跟随我们,敌人就会受到越多打击。很快全天下奴隶都会起来反抗,我们会有几百万上千万人,敌人会被我们淹没,历史潮流不可阻挡……”
  如果我没有去过火炉城见过丙寅侯,没有经历前天险死生还,我也会这么想。我很清楚,眼前的强大就像肥皂泡一样脆弱,随时都会破灭,敌人远比我想像的历害。但胖子无法体会这一点,我也无法用几句话拉住他的心,必须让他亲自去试试才知道。
  我阻止了他继续发表高论:“不必再争,我只带三千人回去,其他人全交给你,由你全权指挥,统兵‘北征’。不过有些小小条件,第一这些粮草我要运回去,第二你老婆也要跟我回去,第三攻破城池后花柳院的姑娘要一个不少地送到铁矿。”
  胖子把小眼睛瞪大了两倍:“不是说谁抢的粮草归谁吗?凭什么我抢的归你?”
  我笑道:“第一你是我的部属,你的就是我的;第二,你带着这么多粮草,就没人肯往前冲了。”
  胖子想了想也有道理,奴隶兵的最大动力就是吃饱肚子,手里没有余粮了才会像饿狼一样往前冲,而且往前还有无数东西可抢,于是不再说这个:“那我老婆为什么要跟你走?”
  我严肃地说:“我怕你把她带走就带不回来了,这是为她的安全着想。”
  胖子咬了咬牙:“行,就让她回去,可是为什么抢到的女人都要归你?就是我答应,我手下的人也不答应。”
  “我会把她们编成女兵,你老婆当队长,这些女兵以后会嫁给表现突出的人,没有一个会变成我的‘后宫’。”
  胖子无话可驳,看了柳盈香那边一眼,眨了眨小眼睛:“我偷偷留一两个不行么?”
  我强忍着笑:“只要没人告诉我你军中有女人,我就不把你军法处置,而且我保证不会向她打小报告。”
  “你给我等着,很快我就会提着丙寅侯的脑袋来见你,到时候别怪我功高盖主,黄袍加身,哼哼!”
  我叹了一口气:“我倒真希望是这样,就怕你志大才疏,吃了败仗没脸见我。”
  “废话不用说了,我也有一个条件,车追命跟我一起走。”
  我摊了摊手:“那得你自己去跟他说,他的脾气比你还怪,我可说服不了他。”
  胖子立即去找车追命,结果碰了一鼻子灰,车追命也不赞同急进,更不肯听他的指挥。
  胖子以前从来没有领过兵吃过败仗,也不像我受过很多挫折,有数以万计的人听他的话,信心自我膨胀到了极限。也有可能他只是把这当成了一场游戏,就算大败兵马全死光了,他也不会少一块肉,他输得起,所以敢冒险。其实我也输得起,我只交给他一万个空手的矿工,换回了三千个悍勇的飞虎队新兵,以及眼前堆成小山的粮草,已经是赚了,管他是输是赢。
  就这样,我发表声明,由胖子统军‘北征’,除了三千飞虎险新兵外,全部都跟胖子走。胖子甚至等不到天亮,连夜带着人走了,但有一部分人没跟他走,他们是冲着我来的,只愿跟我,不愿听别人的。
  我没跟柳盈香多说什么,胖子自己跟她说叫她跟我回去,具体说了什么我不知道。
  我带了三千飞虎队新兵,和几千不成编制的蚁军,车载肩扛搬运粮草,缓缓往回走。还没走到通明城,胖子捷报传来,已经“不费吹灰之力”攻克一个小城。实际情况是城内没多少守军,见他们势大急急撤退了,根本没有交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