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费小说 > 科幻灵异 > 苗疆蛊事Ⅱ > 第1121节
  我还奢望你们记住一直将身段放得很低很低,一直心存善良,对一切抱着感恩、尊敬的人头狗陆言,以及温情如水的虫虫,记住这两个从来都只是配角命的主角,是他,和她,烘托了前面那些人的强大和骄傲,欢乐与哀愁。
  我甚至希望你们能够记住那些逝去的配角,譬如“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”的杀猪匠一字剑。
  譬如一嘴莫合烟、一把大菜刀的粗豪北疆王。
  譬如“一言谋算天下,一言判定生死”的铁齿神算刘。
  譬如嘴巴很臭,但人很善良的平沙子。
  譬如“社会我狗哥,人很话不多”的黑狗陆默。
  ……
  不知道为什么,写到这些,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就在我的脑海里活灵活现,直接迸了出来,不知不觉间,他们已经陪伴我们五年多的时间了。
  想到要离开他们,心里莫名就是一阵伤感。
  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  关于结局的一些解答:
  虽然后记里面,对大部分主要角色都有了交代,但总会有一些强迫症读者会追究细枝末节的东西,虽然秉承着世界框架已经构建,人物自行发展的原则,我不愿意做太多的干涉,但这里还是会说几个疑问点。
  1.关于金蚕蛊小肥虫,它到底去哪儿了?
  对于这一点,我在文中做了许多的铺垫和描述,希望读者能够在里面找寻到阅读的乐趣,不过问的人太多了,还是回答一下——肥虫子目前在天罗秘境之中,因为本身的属性,它对于主物质空间是有吞噬作用的,这并不会因为它本身的主体意志而改变,所以它不会一直跟着陆左。
  事实上,它之所以能够出现最终一战中,也是十二位执宰人在作法,让空间和时间的流逝变得缓慢,已经说明了许多。
  你看,十二位执宰人,并不只是来打酱油的吧?
  正因为小肥虫现世的苛刻条件,使得它每一次的重临世间,都无比的艰难。
  2.关于身边人,到底是谁?
  后记里面有一段话,“还有许多的人员,即便是没有殒没在当时的大战之中,也在后来数次的大清算之中,消失了去”,我写得很隐晦,主要是很多东西,不方便说,你们自己前后文联系一下吧。
  3.养鸡专业户,也就是小佛爷,到底死了没有?
  说句实话,不管是杂毛小道,还是陆左都不在乎他到底有没有死,因为他们自认为甭管这家伙是死是活,都能够镇得住他,也因为这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对手,人家也认狼自爆了,干脆爽快,又何必去追究呢?
  4.关于黑手双城子嗣手足相残的预言。
  后记里面一样提到了,不过孩子们都还小,等他们大一些吧,反正伏笔都埋下了,世界框架也在那里,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情,谁知道呢?
  现在才是2017年,我也不知道。
  5.南海剑魔难道就不能露一个脸么?执念啊……
  呃,独孤求败也没有露脸啊。
  就不。
  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  关于分别以后的事情。
  对,没错,我们在谈一件很严肃的事情,这一次的完结,跟之前的苗疆蛊事、苗疆道事、捉蛊记的完结,都不一样,因为没有无缝连接,没有天涯再见,所以如果还对小佛保持信心,想要与小佛继续走下去的朋友们,请重点看这一段。
  五年多无休无止的更新太累了,让小佛一直都没有能够喘过气来,重负荷不但让我的健康受损,而且也遏制了我的创作水准。
  所以我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息。
  这段时间是多久呢,也许是一个月,也许是两个月,也许是半个月,谁都说不准。
  所以希望您能够关注我的新浪微博“南无袈裟理科佛”,或者微信公众平台“南无袈裟理科佛”,第一手的资讯,会随时推送,另外这段时间内我不会什么也不做,会有一些新鲜的小东西出来,也会跟大家分享。
  对了,多嘴说一句,在微信公众平台对《史上最强便利店》心存怨念的朋友们,我解释一下,当初的想法呢,是这本书的大纲、细纲和修改工作,是小佛在做,但主体是我哥在写的,我带他入行,用的是他的笔名,所有的收入用来补贴他实际的便利店亏空,目前其实已经积累了很多的存稿,但我最近忙于对苗疆蛊事2的收尾工作,所以没时间帮他修改,等完结了,我会帮他修改之后,带他去找个网站落脚。
  最新的资讯,我一样会在微信公众平台里推送,有我的帮助,应该不会太监的。
  当然,那是题外话。
  最后让我们来说一说新书,因为目前还没有想好很多东西,所以只能够讲一下我现在的状况。
  我刚才也说了,前一年是我的低潮期,不过在这些时间里,我并没有沉沦下去,除了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之外,我还尝试着吸收了许许多多的东西,搜集了无数的素材,学习和研究了某些领域的专业知识,通过这些时间的积累,我对于再一次的出发,有着满满的激情和信心,当放松完身上的疲劳之后,我还会继续进行创作,而且希望会是能够让你们感动的东西,对于这一点,我抱着最大的期待和努力。
  岁月改变不了我的初心,我依然努力,依然真诚,甚至有着一个不大的小野心,就是能够写出一部比《苗疆蛊事》还要牛逼的东西来。
  我要超越自己,或许这是吹牛,但谁知道呢?
  你们觉得呢?
  书香门第整理
  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