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手榴弹总归还是会爆炸的,我不能紧捏不放,再捏下去可就是“送命”了。
  跑动之中,我右脚猛的发力,弹跳的力量立即让我从地面飞跃起来。接着,奔跑带来的惯性又让我暂时的飞停在空中。在这过程里,我迅速甩腰转身,面向那追袭而来的毛毯怪的方向。捏着手榴弹的手举至头顶,视线中刚还出现那片扑立的猩红,我就将浑身的劲儿集中在了右手上。
  去一个!我在心里说着。
  冒着青烟、系着红绳的手榴弹,从我五指包裹中飞了出去。
  那一刻,身体定在半空中,时间静止一般,丛林万物凝固。全身的肌肉与神经如若通上了电流,酥麻中夹杂的快感,即刻抵消掉了那阵消极的恐惧,我仿佛飞离了天坑的密林,穿越了层层时空,回到了攻坚碉堡的那一晚。这就是战斗的感觉,我很贱的对自己说,吴建国,你他娘的很喜欢这种感觉。
  手榴弹扔出手的那一刻,我的身体就失掉了平衡,迅速往地面躺倒下去。冒着青烟的手榴弹和猩红乳白的肚皮一并消失在视野里。
  我闭上眼睛,如飞行员迫降一般,准备迎接落地后的冲击。
  手榴弹究竟是穿越了层层枝叶,撞向了毛毯怪的肚皮,还是被树干树枝遮挡,碰弹到了别处,都与我无关了——那不是我所能掌控的范围。
  背部撞到地面的那一刹那,震耳的爆炸声同时响起。我立即伸手挡住头,然后一个滚身,捂头爬伏在了地面。震耳巨响划破了天坑里的诡静,爆炸产生的气浪掀得密叶乱草们移身点头。手榴弹里装着的破片与钢珠,又是天女散花一般,在树林里破散而开,弄得林间穿林打叶响。
  捂头躲弹的我,全身的肌肉紧绷着,没感觉到半点儿痛感。手榴弹也许炸了个好角度,四散而飞的破片与钢珠没有射向我们来。至于那毛毯怪有没有受弹而亡,就要看运气了。
  惊炸的震响,也得到了原始森林的反馈。远处传来几声鸟鸣般的惊叫,不知那出自悬崖上,还是天坑里。
  手榴弹为丛林带来的异动还未消散,我就抓起了掉落在一旁的冲锋枪,立身而站。旗娃他们倒还配合得挺好,我扔雷之前那一吼,黄班长就把邓鸿超一推,一个推一个,如多米诺骨牌一般,几人都适时趴伏在地,躲过了手榴弹的杀伤范围。
  “我操,天灵盖儿要他妈撞破了!”我听到旗娃的骂声传来。枝叶挡眼中,我看不清那小子的身影,估计是冲跑趴伏中,脑袋给撞上树了。
  端好枪,我换好一个弹匣,和站起身的王军英一起,往后察看去。
  幸然,两眼一望,树林恢复了那本来的绿意。那张血盆大口一般的、张挂在树蔓枝叶间的猩红毯身,终于从视野里消失了。手榴弹将杂草细蔓一并炸飞,清空了一定区域,所以往后一瞧中,林间的视野清晰了不少。
  往前几步,草隙间出现了那片湿嗒嗒的黑色绒毛。而黑毛那方向,仍还有乱草簌响的声音传来。那毛毯大怪物好像并未死透。难道手榴弹的威力还是不够?我将冲锋枪捏得更紧。王军英挥挥手,示意咱们不要贸然向前,原地等他一阵再说。
  “怎么着,炸死了没?”旗娃捂着头蹲走上前。他总算是给冲锋枪换好了弹匣。
  邓鸿超和黄班长围了上来,仔细盯察动静的四人,没有答话与他。大家都在会心凝神的等待那一侧的反应,看那危机是否解除。但毛毯怪与我们的距离比我想象中要远,尽管手榴弹的气浪掀开了繁密的枝叶,但视线仍还是被无处不在的枝干遮挡了住。
  见那边没有大的响动,黄班长看了一阵,走上前说:“上去看看。”
  “你和邓鸿超,留在这里。”黄班长转头,又对旗娃令道。
  王军英回身,抽走旗娃腰间的开路短砍刀,然后一手端枪,一手握枪。这种短砍刀在队伍里就有两把,另一把在刘思革那里。
  念想着那怪物不怕子弹,我便也从背囊上抽下了铁锹,铁锹短小便携,握在手中甩了甩,很是轻巧。有时候,这种趁手的铁器,能给自己打起很多底气。铁锹的边缘有那么一点锋利,但破皮开肉还是相当轻松。如果毛毯怪没死透,老子就先削下它一坨肉再说。
  往前探的三人散成一个半圆形,慢慢向手榴弹爆炸的区域靠去。
  二十多年过去,我到今天还是能清楚的记得,踩着软泥、踢着绿蕨慢靠过去的时候,我那捏着铁锹的手,仍还在不住的颤抖——我总担心,那张猩红的肉毯,又他娘的突然在眼前窜立起来。
  战斗的快感转瞬即逝,消极的恐惧又他娘钻了回来。
  随着距离的靠近,蹲走的我们也缓缓立起了身子。终于,那张遍布黑毛的毛毯怪,回到了视野中。
  同时,我也舒了口气,抖颤而捏的铁锹,也缓缓放了下去。
  巨大的毛毯怪,将地面遮盖住了相当大的一块面积。事实上丛林里枝草乱生,根本没有足够面积的空地任那怪物铺展开整个身体。所以那肉毯在乱草中皱卷而铺,这里的边角卷起,那里的部位皱下,真他娘就像一张盖在林子里的毛毯。
  而我扔出的手榴弹,没丢歪,也没弹飞,那一声震耳的爆炸,起到了效用。
  在毛毯怪的后身部分,那片湿嗒嗒的黑毛,被分开了一个显眼的“肉岔”。手榴弹不仅声音够响,威力也足够大。巨大的冲击力,不仅在毛毯怪的身体上破开一个大窟窿,还将那肉毯的后半部分撕炸成了两部分。
  说得形象一点儿,眼前的这张“毛毯”,不像是被手榴弹炸了一遭,更像被一把大剪刀剪开了一个口子。
  子弹的威力不够,那就拧开光荣弹来凑!见此情景,袭回心头的恐慌又即刻消散,胜利的喜悦荡漾在心头——再狰狞可怕的怪物,也就那么回事儿,上次子弹打跑大猴子,这次手雷炸坏毛毯子。总结起来,大自然的真谛不过智慧二字。
  毛毯怪虽然大势已去,但未被炸损的肉毯,还在原地方软蠕不停。那对玻璃珠一般的眼睛缩进了黑毛里头,时露光亮,就还剩那对短小的触角,还在四处伸探。王军英将冲锋枪挂好在肩头,就迈出步子,朝毛毯怪走过去。
  忽然,那毛毯怪像是感知到了靠近的王军英,之前那神探的触角,立刻伸定的紧直,两个明亮的眼珠,也灵巧的从黑毛里挤了出来。
  正文 第七十七章 :毒液
  但这个时候,走上前的的王军英,已经举起了手中的砍刀。
  砍刀高高越过了他的头顶,锋利的砍刀带着这一高度上的自然力量,再混加着王军英的力道,往下挥去。眼前寒光一闪,锋利的刀刃重重宰向了毛毯怪那玻璃珠一般的明亮双眼。
  之前已说,镶着眼睛那片部位,是一坨凸圆的肉坨,那里想必就是毛毯怪的中枢神经——脑袋。锐硬刀刃的刀刃在血肉的阻挡前畅通无阻,锋利的钢铁斩进软绵绵的毯肉,将毛毯怪的头首一分为二。
  毛毯怪的反应还未来得及让我心惊,它就在王军英“一挥一斩”间的利落动作中,一命呜呼掉。
  砍刀从毯肉里抽出,一分为二的头首部位,开始渗出血水,以及恶心的黄白液体。
  黄班长放下冲锋枪,回过头,朝旗娃和邓鸿超打了一个手势,示意他俩靠过来。我往前靠了几步,走到王军英旁边。他收回了砍刀,在甩颤着手,想洒掉砍刀上黏附的血液。而毛毯怪的血肉,果然比我想象中要厚。低头收腰,仔细一看,那黏黏黑毛下的肉,厚度恐怕有个两三寸。
  “啥情况?”旗娃凑了上来。
  邓鸿超近距离看到毛毯怪,下意识的退后几厘,惊叹一句:“哗,这么大一张!”
  “操你妈的!”旗娃捂着撞疼的头,忽然骂了一声。同时,他动起腿,往那几寸厚的肉毯上踢了一脚,“让你这黑毛巾牛逼!”
  结果这一猛踢之下,那干铺着的肉毯,忽然一个猛动。猛动之下,围站着的几人被吓得连退了好几步。而那骂骂咧咧、逞着威风的旗娃,见肉毯一动,直接被惊吓得支撑脚失衡,一屁股往后坐去。
  这他娘难道是活过来了?
  下意识的,我就举起铁锹,准备护身。其他人也是刀枪相对,做足架势。那场景,就像一队好奇的猫,在摆弄什么危险玩意儿的尸首时,忽然一个惊动,好奇的猫被吓得尾巴竖起,爪子舞出。
  但架势做足后,毛毯怪却没有进一步行动。
  它的脑壳已经被斩碎,哪里还能活得过来。毛毯怪并没有回光返照,因为一个猛动之后,就仅仅是一个猛动而已,四四方方的肉毯并没有扑立起来。我恍然大悟,这应该是生命消失后,肉体的神经反应。
  这玩意儿应该像蛇那样,杀过蛇的都知道,蛇头被斩掉后,依然还带有危险性。蛇身依旧还会扭动一阵,蛇头也还会攻击。毛毯怪现在还能动,是说明遍布身体的神经还未死透。
  惊吓倒地的旗娃,以为是那毛毯怪又要发难了,歪横的肉脸瞬间变得煞白。连连坐退之中,发现是一场虚惊后,这个要“面儿”的东北小子,转瞬之间又换回了那副歪横的神情,他顶着额头上的大包,迅速从地上坐起。
  “站远点儿,当心裹走你。”王军英把砍刀递回给了旗娃。
  砍刀上的血淋淋并未被甩干净,甚至还粘着粘腻、恶心的黄白色液体。旗娃觉着有些反胃,便把砍刀横在一刻树干上刮来刮去,刺眼的红血与恶心的黏液刮走了大半,这才觉得好受了些。
  “要不要再补它几刀?”旗娃刮着刀,忽然问道。
  王军英摇头,说:“用不着。”
  说完,王军英将冲锋枪挂在肩头,抬手察看手臂上的伤势。我这才回想起来,王军英从潭水里冒出来的时候,整条手臂上满是血迹。果不其然,如今细眼一看,他左臂上的迷彩衣襟被扯得稀烂,湿漉漉的袖子上,还能看到亮眼的红。
  “快把急救包找出来。”黄班长对我命令道,然后靠向王军英。
  从背囊里找出了急救物品包,王军英被他们扶坐到了地面,几人不再理会毛毯怪,而是围起了王军英,准备替他处理伤势。浸满湿水,湿漉一片的迷彩上衣被脱下,上身就仅剩一件白背心。
  外衣一脱,两只胳膊就露了出来。我看到,王军英的左臂上,布着好几条血痕。血痕还为结痂,仍是闪着湿嗒嗒的血光。
  血痕集中在大臂与小臂的胳膊弯,大概有四五来条,幺拇指一般长,指缝一样宽。血肉模糊中,更是看不出深浅。不过从血水的流量来看,这几条伤口恐怕有些深。
  “我操!”旗娃又是一阵惊呼,“这多血条子,排长,你这是在哪里挂花了?”
  几人也是愣目看向坐在地的王军英,对那几条血痕不明所以。但脚跟后面就躺着一张黑毛大怪物,用手指头也能想到,这几条血痕十有八九都跟那毛毯巨怪有关。不过,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不敢相信。
  “还能在哪里。”王军英歪头拐手,看着自己的伤势,以陈述的语气反问了一句。
  邓鸿超扭头看了一眼毛毯怪,脸上也挂着不敢相信的表情。
  “被那东西弄出来的?”黄班长围起了双手。
  “恩,”王军英涂走胳膊上的血迹,点着头,语气平缓的说道,“那东西钻出来,想裹住我,但没把我裹完全,就裹到了手。”
  天呐,这王军英还真是在水下和那毛毯怪干了一架!
  “裹到了手?”旗娃惊奇的回问。
  王军英抬起头,看向旗娃道:“不是裹到了手,我还游得出来?”
  “电筒和匕首,都搞丢了。”他低下头,很是惋惜的嘟囔着。
  “只要人没事,什么东西都可以丢。”邓鸿超也揣好手枪,一下坐到王军英旁边,“还好有惊无险!”
  黄班长解开围在胸前的手,抹走额头的汗水,他关切的问道:“其他地方呢,其他地方没问题吧?”
  王军英点头,然后拧开水壶,倒水往伤口上浇洗了一下。接着,旗娃接过过手里头的酒精壶子,准备淋浇伤口,简单消毒。
  从惊险中停下了身,我才发现黏湿的汗液混合着潭里的水渍挤皮肤上,湿漉的衣裤又紧贴着身体,将其闷捂。这感觉惹人心烦,令人不适。我放下急救包,丢掉背囊,脱下衣服,准备将衣物晾晒一下。
  “酒精淋下去要痛的,排长,你先准备好。”旗娃半蹲下身子,对王军英叮嘱说。
  “少废话,赶快,别磨洋工。”王军英捏紧左拳,将受伤的胳膊半举在空中。那健壮的胳膊,配上泰然置若的神情,让我联想到了《三国演义》里头,神医华佗替关云长“刮骨疗伤”的情节。
  为其疗伤的“华佗”——旗娃,斜端起酒精瓶,将里头的冲鼻液体往“关云长”的手臂淋去。酒精淋上伤口,“咬绞”着伤口上边那些看不见的细菌。但酒精淋进皮肉展开的血痕里,自然会有疼感传出。这让王军英那泰然置若的的神情起了变化,但还不至于露出痛苦之色。
  这王副班长,还真是硬汉子一个。你别说,这不露声色的王军英,说不定还能在酒精浇淋伤口的同时饮酒食肉,谈笑弈棋呢!
  黄班长对那死掉的毛毯怪并不放心,他还站在一旁,犹如为咱守岗的士兵,留察那怪物的动静。但那张毛毯怪的确是死透了,几分钟过去,它那未死透的肌肉神经,也没再继续挣扎。五个人的“对毯自卫反击战”相当成功,几分钟前还撵着我们到处跑的丛林巨怪,现在已经变成一张铺在乱草树木上的,真正黑毛毯。
  我拧了拧衣服上的水,然后卷起裤腿,光着上身走到了毛毯怪前边儿。
  “裹到了手?”我拿着铁锹,往那黑毛上戳了戳。
  这怪物不仅皮肉厚实,黑毛也要比我想象中的要厚长。那成片而生的黑毛,长度估计跟女性的齐耳短发差不多。铁锹传来的触感告诉我,这毛毯怪物的肌肉软中带硬,发起难来必然很有劲头。如果要让我在水中和这怪物搏一搏的话,说实话,我怎么也树不起“全身而退”的信心。
  “你怎么逃回来的?”我回头问,“这玩意儿裹上了手,恐怕不好开脱吧?”
  旗娃浇淋完了酒精,王军英捡上棉签,在胳膊上涂拭着那冲鼻的酒精液体。他回答我说:“是,如果下塘的时候没捏上匕首,没带电筒,我肯定就回不来了。”
  “意思是你捅了它几刀,才游回来的?”我问。
  王军英点头,说:“几刀下去,它自然就松了力,我才扯得出手。然后电筒一丢,它又去追电筒了。”
  “排长真是牛!”旗娃又适时的拍起了马屁。当然,这也许是发自内心的赞叹。
  我点着头,脑袋里浮现起了王军英在水中刀捅毛毯怪,然后抽身游水,逃出深潭的惊险画面。的确,如果手电筒与匕首缺了一样,王军英恐怕就该长眠在潭水下了。
  “对了排长,这张恶心的毛巾怪,会不会带毒啊?”旗娃从包里找出了一卷纱布,眨着眼皮问道。
  王军英摇头,缓缓答道:“不会,应该不会,有毒的话,那也没办法。”
  “你们还记不记得我谈过一件事,”王军英抬起头,“七九年那一次。”
  正文 第七十八章 :乾坤
  “哪一次?”我回头问道。脑袋里左寻右找,也没想起他所说的究竟是哪一件事情。
  这时,底下的腿脚突然传来了异样感。低声一看,有一只个头奇大的红褐色蚂蚁,顺着我的脚踝,一路爬上了我那赤裸的腿脚。它在我的小腿上嗅来嗅去,走走停停。那偌大的个头,更像是一只短脚的蜘蛛。
  下到天坑以后,个头奇大的东西已经看过了不少,我已经见怪不怪了。抬脚一抖,踏脚一踩,我送走了那只大蚂蚁的性命。转过头,我看向王军英,准备听他讲个所以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