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是苏晴天,你说你那个是什么眼神啊?我好心好意的要唱歌给你听,你还不乐意?我告诉你,一般我都还不乐意唱,你别生在福中不知福!”东歌跳起来,有些炸毛,好像我不听他唱歌就是看不起他一样!
好吧!如果不听的话是有点儿不太厚道,而且就冲东歌这个名字,好像也得给他点儿面子。
“那……你唱吧!”我看着他说。
他嘴角抽了一下,“你让我在走廊唱?”
“那不然去哪儿唱?这么晚了你还要去我房里?多不合适啊,你就在这里唱吧!”我兴趣不大的说。
他瞪了我一眼,“说得好像我愿意去你房里似的,再说了,我也没把你当女人看,你急什么?”
“……”
“算了,你等着,就在这儿唱吧!”他让我等着,然后回他房间拿了一把吉他出来。
我有点儿吃惊,难怪他突然兴趣来潮的想给我唱歌,原来是因为这玩意啊!
“东歌,你这吉他是从哪里弄来的呀?”本来还以为他是新买的,不过走近了一看这是一把有些年代的吉他了。
“这把吉他是甜甜在我13岁生日时候送给我的。那个时候我喜欢音乐,可是没有钱学,所以我就悄悄的蹲在教室外面偷学。慢慢的我也就自学成才了。”
我给他竖起了大拇指:“厉害!”
自学成才是值得夸奖,不过学到几级功夫就有待考究。
他用调音器调好音,拨动弦,一首很久之前的老歌(练习)从嘴里哼了出来。
“如果留下多一秒钟,可以减少明天想你的痛,我会愿意放下所有
,交换任何一丝丝可能的占有
,幸福只剩一杯沙漏,眼睁睁看着一幕幕甜蜜,不会再有原来平凡无奇的拥有,到现在竟像是无助的奢求……”
听到最后一句,我才反应过来这首歌的声音是东歌而不是刘德华。
一直以来,我都以为东歌唱歌肯定能让鬼都退避三舍。可是今天一听,大开耳界!
听着他拨动的旋律,我的眼角开始温热感,这首歌很适合我现在的心情。我所有的美好都跟着简言走了,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地迷茫。
从这一刻开始,我要学会慢慢的练习,练习没有他的习惯。
他的心去了远方,一个没有苏晴天的地方。我想追随他的脚步,却发现,我们之间的差距这么大。
就像一片荒凉的森林,没有地图,没有方向,我迷了路,是他把我丢在了这一万公顷的森林,让我承受着失去他的痛。
一点一点的痛着,不知不觉中,也就麻木了。
“你怎么哭了?”东歌停下了手上的动作,放下了吉他看着我。
我摇了摇头,擦了擦眼角的泪水,笑着夸奖,“东歌真厉害,平时没看出来啊!”
“以貌取人是你心胸狭隘!不,应该说目光短浅!”
“行!就算我心胸狭窄、目光短浅。那不是你自己说自己唱歌很难听的吗?”怎么到头来还怨我了?
“随便说说你也信?”